關於諾基亞的品質與服務我只能說差到極點

話說:我的手機還沒過了七天換貨期,因為手機有不明的溶漆~工程師說要送回原廠判定~~等了一個禮拜..收到回覆問題~覺得維修費用太貴就馬上打電話去諾基亞申述~中間打了無數通的電話~諾基亞都一直叫我耐心等待~到了快第3個禮拜我忍不住~就跑到我送修的通訊行問我的手機回來了沒~~意外發現諾基亞...已經送回(為啥沒通知我)...看到他的維修單說:本人沒回應所以退回..看到馬上三條線...然到我打了這麼多通的申述電話是打假的嗎(還是轉接到詐騙集團)維修單竟然寫說無回應...(過了這麼久.諾基亞真是夠了~當初還跟說要設立的專案小組為我解決)...然到這就是所謂的{看到鬼說鬼話看.看到狗就汪汪叫}..我就在通訊行馬上不囉唆打給諾基亞申述專線...等他說了一套制式話後~我就問他我的維修資料..他竟然說他那邊沒有資料....救命阿.....然後他又說:[先生請你耐心等待,等別的部門一有訊息馬上打電話給你]...結果我相信了第26天我直接到諾基亞高雄直營店去問他們什麼時候要給我回覆並附上我已經寫信給消基會~過了30分鐘就接到諾基亞高雄直營店的電話(說他們已經打給台北總公司也是叫我在等待一下)效率快之後就沒有消息了..我等到第30天(中間他們諾基亞主動打給我電話數是0次)一睡醒又打諾基亞申述專線(02).....跟他們客服務員講到嘴巴都是泡沫~還是一直再託推..然後我就一拜二拜三拜終於請出幕後的主管{比打格鬥天王還難}(編號330X3)講了1個小時(中間提到說:他們的品質都經過相當嚴厲的把關與檢查,那有問題的手機未啥還有這麼多!還有當時諾基亞7X80為什麼有做回收的動作,我當場回了他這些話..結果她還是打太極把問題堆走)~問題都沒解決~只跟我說到高雄的維修中心做個付費維修動作~你的手機就可以跟買來的時候一樣(但那個價錢15X00,多個幾百塊就可以買到問題多多的N7X的手機了)無誠意解決問題~這個售後服務與品質~在我的心理已經沒有地位.從此再也不買NOKIA的手機~...最近已經向消基會申請協調...我要把我等了1個月的心情...爆發吧..
2006-08-28 1:48 發佈
可不可以詳述一下事件經過, 讓版友來幫您看看....
我上星期也是為了E61跟高雄直營店有點摩擦, 原因在於滿三天的E61天線背板鬆脫, 門市初步判定為"卡榫上的阿縮必", 我堅持芬蘭機的組裝品質, 希望他們能"止所進退", 別要客人承擔不良的產品. 後來在溝通下答應讓我換新機, 但欲換于我之新機早已拆封, 該機電池背板的"阿縮必"更誇張, 輕壓會有"拐拐叫"的聲響, 我也表示無法接受. 並比較了1.展示機, 2.購買原機, 3.欲換于我之新機 之電池背板, 交互更換到不同機器上, 每台的緊合程度都不同, 但3號機的柺拐叫聲明明就很明顯, 同行友人也皺眉搖頭, 但店員卻仍很堅持是合理的組裝範疇, 認為我龜毛小題大做(沒明講, 是他話語中給我們的感覺). 之後表示該店沒有多餘的機器讓我挑選. 應該是暗示我得接受(這也沒明講, 也是給我的感覺). 我則堅持這種品質讓我很不滿意, 這應是開模的公差問題, 導致卡榫密合度不一, 沒理由要消費者買單, 誰願意買到有拐拐叫的機器, 況且這也不是三五千的東西. 我要求給我個滿意的答覆, 否則我將採取退款的要求. 於是該店主管表示隔天會有新機到貨(一來一往講了快20分 鐘, 才肯說出仍有新機到貨的事實, 而非店員宣稱的沒存貨, 不知道交期), 並請我隔天再過去挑選, 直到我滿意. 至此, 我才覺得這樣的處理手法有尊重消費者. 但, 在爭取到權益之前, 我腦細胞死了多少個, 肝火動了, 買東西的爽度減少了. 原來是高興的事, 弄到自己也很煩 .............. 我想, 完善的顧客服務, 應該還有成長的空間. 希望能讓我們的堅持與要求, 換來大家的合理權益.
抱歉了, 讓大夥看我的報怨文.
To be or Not to be. Just be...
看了以上兩則...我心裡的怒火已經足夠讓我變成超級賽亞人第三階段了!!!還到消基會去...樓主您是如何向消基會申訴呀?因為我想...單慿你一人好像nokia完全不當一回事...我看...要多找幾個苦主一同響應...
不知道這幾位大大是在NOKIA直營店購買還是一般的通訊行。

本人之前也因為N73背蓋鬆脫不密合,
在七天內我要求特約商退回原廠換新機。
第一次換了15天,回來的手機是換新機板+舊機殼!?
所以很不爽的在8/22換了第二次,
雖說特約商很有誠意幫我在維修單上寫要求8/25星期五回來,但是依然失約。
問了特約商,才知道NOKIA維修部門都不接特約商的電話。
我更不爽了,直接寫信到:

NOKIA台灣客服:沒下文。
NOKIA亞太客服:沒下文。
NOKIA芬蘭客服:終於有回信了。
信中只說很抱歉發生這種情況,請耐心等待你所屬的區域部門回復=沒用。

算了,還是打電話到NOKIA好了,
8/27,我打電話給NOKIA客服小姐,把這一個月我的不滿全部發洩出來,
那小姐也承諾會幫我催維修部門儘快處理。
到了今天8/29,特約商打電話來說手機終於三度回來了,
也真正換了支全新的,背蓋的情況也比上一支好太多了。
這時我突然接到NOKIA客服小姐的電話,又來詢問我是在那間特約商買的,
我說:手機剛回來。不過她算有誠意解決,所以也不為難她了。

不好意思我離題了,這只是我的遭遇,依我的經驗打電話最快,
但是有沒有即時回報,這我就不明講了(雖然中間卡了星期六日,但還是拖了一天)。

至於我為什麼要在第一句問各位大大是在那購買的,
因為這牽涉到契約的問題。依照我讀法律的朋友所言,
購買人若非與NOKIA直營店購買,表示購買人僅與經銷商訂購買契約。
新機若有問題或瑕疵,經銷商得負起其所訂定的購買契約,如七天內換新機。
但是NOKIA卻不用對顧客負責,除非你是在NOKIA直營店購買。
這就表示,你的購買契約是跟哪方簽定,你就得找他負責。
至於經銷商怎麼和NOKIA定契約,這就不是顧客我們所能掌握的。

不過有個重要的一點,是保障我門顧客的,
依據民法第365條規定,當購買的物品有瑕疵時,其實你是可以在購買後六個月內「退錢」。
那瑕疵的定義呢?第354條規定,當瑕疵無關物品使用上重要性,此瑕疵不成立。
而購買物品發現瑕疵的時間如何訂定,在第356條有規定,各位大大可以參考民法。
其實退錢並不是不行,大多數的店家只會跟你說只能換新機或是更換別的產品不能退錢,
這其實是違法的。寫了這麼多,也好像離題了很多,
但只是把我的經歷和所了解的法律跟各位分享,若有不正確的地方也請各位大大糾正。

最後提醒:
該找誰負責時候,就找當初簽購買契約的商家負責。
可以退錢的時候,別傻傻的被商家騙了。
最近對NOKIA極度失望

讓我感覺到她們服務品質 比雜牌的 還有的比...
我之前打去詢問問題
也是直接轉到大陸去
..那個大陸妹根本就聽不懂我在講啥.....
害我氣的要死....
這麼愛省錢.....
把客戶支援中心
轉到大陸....
結果造成這麼多不方便
我真的是不大高興就是了....
有問題的 一起聯署不知道又沒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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