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於七月二十八於Nokia紐約行動館購買一台芬蘭製的N93,於二十九日拿回換貨原因在於手機操作照像功能時畫面會bug即使按返回鍵也無法回歸主畫面,此時店員服務還算親切很爽快就換了一台新機.在七月三十一日友人始用另一台N93傳送圖片給我時竟發現我的N93藍芽功能有問題,可以接收卻無法儲存(此圖片為jepg檔,手機出現訊息為:程式以關閉 image viewer),此時我馬上把我手機內的圖片用藍芽傳送給對方卻發現他的N93可以儲存,於是貳話不說馬上請朋友載我到Nokia紐約行動館要求處理.接待我的是一為黃姓店員也是我上次與他購買的店員,他在測試過手機的實際問題後原本要換一台新的手機給我,後來當他在檢查手機外觀時卻告訴我無法當場換一隻新的手機給我因為:記憶卡外蓋有黑藍色油墨沾上須送工程人員判斷是否可拆卸,且無法告知需要多久時間,此時黃姓店員還告訴我有可能是放在牛仔褲內沾上顏色,天呀,N93是如此肥厚要如何放進牛仔褲內,再者如果放進褲內有可能不去磨擦到外殼而只有計憶卡外蓋部份會沾染顏色嗎?在此時我還告之他,如果計憶卡外蓋有瑕疵我願意付費希望他當場換一台新的給我因為我急須用手機無法等,但他百班刁難於是本人決定上網到行政院消保會投訴不讓這種罔顧消費者權益的商家逃之夭夭.今天透過北市商業管理處得知他們的黃姓店員謊報不實,告之他们總公司的主管訊息為:因為我不肯付計憶卡外蓋的費用,所以無法當場換給我,而且還說他們會在今天8/17主動聯絡我,結果是一通電話也沒有.依行政院消保會規定店家需在收到函的15天內回覆或回函處理結果,如消費者不滿意商家處理結果可再上訴請消保官裁示.反正台灣諾基亞只要在8/25止不回覆我我會繼續上訴,甚至會將此消息告之壹周刊或蘋果日報請他們來採訪,讓大家知道這就是號稱:科技始終來自於人性的大公司所做的顧客報怨處理方式,我不怕麻煩就是要爭取我們消費者應得的權益不當冤大頭.也不當忍氣吞聲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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