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新聞有報,因為對人罵三字經,結果被法院判罰錢好幾萬!網路上公然侮辱對方是可以告的!以前唸書的時候,因為有教授很嚴格,於是就有同學直接在BBS上替那位教授取很難聽的外號,還有一堆人回文表示贊同!結果那位教授看到後就揚言要把那位PO的同學,以及回文表示贊同的人一起告呢!後來也是一對人集體去道歉才解決~~大大我支持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