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jer_Chien wrote:
To 那些建議送到警局的人:
撿到手機會送到警察局的人實在是少之又少
試想,真正丟了手機的人,有多少人會去警察局"碰運氣"
我倒真的覺的版主這個方法不錯
樓主不就正是你所謂少之又少的人嗎?
從頭到尾沒人否認樓主的用心~也都給予讚賞!

但是總是要說明一下到底什麼才是正確的作法!
依法撿到手機本來就是要送到警察局招領!
失主會不會去報案是一回事
但這樣「依法行事」確實最能保護樓主的用心
今天運氣好樓主與失主能夠有個完美的結局皆大歡喜
但要是今天失主已經先去報案了.警方循線追查找到樓主
到時樓主怎麼解釋?說我已經PO上網讓大家協尋?免不了被依「侵占遺失物」跑警局。
絕對不是質疑樓主的用心,但是依照法律來走才是最保險的。
如果今天不是這麼順利,失主沒有上網習慣,那怎辦?
況且你真的能確定你還的「失主」是真正的失主?
為了不要讓你的美意打了折扣,只是建議依法處理。
並沒有質疑任何人,沒事當然都沒事,但等真的發生問題了,你就會發現早知道送警局就好了!~
建議送警局是最保險且最簡單的方式,卻被人說在質疑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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