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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7日 265公車上撿到的NOKIA手機..(6500?)

我也贊成樓主的作法,至少結局是完美的
PO 在01跟送去警察局 似乎PO在網路上的機會比較大一些
所謂的"魔人"的作法 可能是正確 但並不是最好的方法

好人有好報的!

樓主的行為值得大家效法!!
開板大真是佛心來的
這個社會就是需要有這種人才會讓世界更美好
好事不怕沒人知,一定要幫你推一下
我撿過2次手機,都是看通話簿,找出失主家人電話,通知來領回.
送警局警察沒那閒功夫幫忙找失主吧?(其實是懶得辦)
你好棒喔~台灣就是需要你這種人
給你拍拍手喔

Rojer_Chien wrote:
To 那些建議送到警局的人:
撿到手機會送到警察局的人實在是少之又少
試想,真正丟了手機的人,有多少人會去警察局"碰運氣"
我倒真的覺的版主這個方法不錯



樓主不就正是你所謂少之又少的人嗎?
從頭到尾沒人否認樓主的用心~也都給予讚賞!


但是總是要說明一下到底什麼才是正確的作法!
依法撿到手機本來就是要送到警察局招領!
失主會不會去報案是一回事
但這樣「依法行事」確實最能保護樓主的用心
今天運氣好樓主與失主能夠有個完美的結局皆大歡喜
但要是今天失主已經先去報案了.警方循線追查找到樓主
到時樓主怎麼解釋?說我已經PO上網讓大家協尋?免不了被依「侵占遺失物」跑警局。
絕對不是質疑樓主的用心,但是依照法律來走才是最保險的。
如果今天不是這麼順利,失主沒有上網習慣,那怎辦?
況且你真的能確定你還的「失主」是真正的失主?
為了不要讓你的美意打了折扣,只是建議依法處理。
並沒有質疑任何人,沒事當然都沒事,但等真的發生問題了,你就會發現早知道送警局就好了!~

建議送警局是最保險且最簡單的方式,卻被人說在質疑樓主?







大大的用心果然沒有白費!終於物歸原主啦!給大大您加油!
你是好人~~我支持你~要是自己的東西也遺失的話一定很傷心
推推推!!!
讓大家知道這世上還是有好人存在的!
其實只要大家將心比心就能體會掉東西的痛苦啊!
樓主大大,恭喜你阿!!

你的「義行」在大家的眼中,真是一個模範阿!!

不管你的處理方式如何,沒把東西占為己有

就是一個好榜樣喔!!

真希望社會上能多一些像你這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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