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不過是支幾千元的手機,值得為它在個人犯罪紀錄上添一筆嗎?這兩年撿到過兩支手機,都是打電話叫失主的朋友通知失主來拿,也沒要求什麼回報,只希望自己哪天手機遺失的時候也遇到善心人打電話給我的朋友讓我取回失物。
小弟的手機有下落了!上禮拜警方說有鎖定一名使用我手機的人!今天警方又打給我說已經連絡到這個人,她說她是在跳蚤市場買的!我想請問一下如果她真的是在跳蚤市場買的,我能叫她還給我嗎因為那畢竟是贓貨,我沒有賣她?先感謝警方的幫忙!不管怎樣總算是有在做事!
我已經找到手機了喔!其實警察真的每天都有在做事嗎?我不知道?不過我只知道警察有幫我找到手機,老實說我對警察印象不是很好,以前我去報案,警察叫我等15分鐘,因為要交接,結果我很生氣的是,所謂的交接是泡茶交接,不過這次警察幫我找到手機有對他們印像變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