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對岸的"新聞報導"真覺得這種邏輯說不過去聯發科研發的晶片只要有錢有量站在企業的立場能拒絕嘛??如果我今天買了10K的IC hip拿去放在路上開車輾過去聯發科要告我嗎???東西售出以後,端看買主怎麼運用那些作黑手機的廠商又不是聯發科當老闆愛怎麼運用聯發科管得這種推託的言論立場實在很脆弱完全沒有立論基礎!!
如果聯發科可以被認為是黑手, 那麼所有供應這種手機工廠生產資源的單位通通都也是黑手. 因為手機不是只要有晶片就可以造出來, 電池, 電源, 螢幕, 按鍵, 連供應製造工廠電力, 水力, 電話的電力公司, 水力公司, 電信公司, 將手機裝箱裝盒的包裝材料工廠, 印製廠也通通都是黑手. 那供應這個工廠存在土地及工人的中國也是黑手了...大家都是黑手. 哪有這樣子算的?黑手就是主持製造黑手機的主事者及生產公司. 沒必要去找他的零件供應商的碴. 只要手機晶片不是立法列管不得販賣的商品. 出售晶片就沒有問題. 這是為了保障基本的商業交易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