闘い神焰太子 wrote:
這就奇怪了!?說要告...(恕刪)
有沒有被停權跟這件事一點關係都沒有吧
這樣能夠反將他一軍也太無聊了~
bulldog2005 wrote:
抱歉再一次。如果是因...(恕刪)
arewe wrote:
想要問一下站上的法律達人
以此案例來說~
樓主要求公開道歉....
假若對方未公開道歉而只傳訊息給巴比道歉~
那巴比因此真的提告,那屆時會如何判決呢?
cy172824 wrote:
同樣的,刑法的公然侮辱,也要公開使不特定人得以知悉才會構成刑法第309條的公然侮辱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