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

NOKIA 2600 充電時爆炸(20080806更新)

基本上我剛剛又看了一下
我想您這個應該是燒焦
而不是到爆炸
您要不更改一下標題

我ˇ想我舉例不當
所以還是不離題了
cctang1018 wrote:
基本上我剛剛又看了一...(恕刪)

電池壞了無所謂,不能再充或用不久就算了,但不能讓它爆吧,這二種生命結束方式差很多。
你不會希望喝個過期的牛乳就死了吧,拉肚子事小,出人命事大
cctang1018 wrote:
我想提出討論一下
我們買鮮奶,如果過了保鮮期
我們不會再喝,如果喝了拉肚子,我們也不會去告店家
為啥電池過了保固期繼續用,壞了,卻一定要認為是廠商的問題...(恕刪)

基本假設有問題
鮮奶過保鮮會壞掉
硬體過保固只是廠商免除自己免費維修責任的作法
不代表一定故障
不然廠商乾脆標1年後此設備必定損壞
有可能爆炸,爆炸不負責
這樣有人要買嗎?
cctang1018 wrote:
基本上我剛剛又看了一...(恕刪)

鮮奶在你買的時候有一個期限,但是買電池時有跟你說用超過300有可能會燒掉嗎?
他只有說電池壽命跟電力會不足吧。
要是說300次之後會燒掉我買這一家公司的電會賣不出去。
所以基本上壞掉我想一般人能夠接受,但是會燒起來還是爆炸這就設計上有問題。

小林仲彥 wrote:
又發現更確實的新聞,...(恕刪)

用了兩年半..每天充一次的確超過(不過沒充那麼誇張拉XD)
剛看了一下面電池蓋的地方的確被撐開來@@
cctang1018 wrote:
基本上我剛剛又看了一...(恕刪)

我在PO這篇文的時候...並沒有考慮到保固期的問題
不過還是挺危險的,難道過了保固期手機不能繼續用?
應該不至於筆戰吧....XD
電池過保固=牛奶過保固

那意思就是說電器產品過保固後,即使爆炸或是起火燃燒都是消費者應該接受的情況囉??

那若是發生在汽車上,就是當你開的車已經過車商的保固期限,即使發生任何機件故障造成的事故,也是由駕駛者以及第三人來負責所有的責任囉!!!

嗯~~~關於兄台您所提出的牛奶論調,真是棒透了啊!!
牛奶 = 食用
電池 = 使用
這兩者間的意境及用途都不同吧!!
這樣比喻不恰當吧!!
六百隻貓狗寶貝等待大家的愛心~請來看看吧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0&t=602993&p=1
壞了~跟爆炸燒毀

我覺得是兩回事耶

自動銷毀也不是這樣搞的阿... ...
http://www.wretch.cc/blog/ericgtgod 浮光&掠影
我說的電池充電300次那一則新聞
是針對BL-5C這一顆電池,而且還要是松下生產的問題電池

尤其目前的情況都不確定,只能從電池種類來研判
也確定BL-5C這顆電池,有發生過此類似事件!!

是不是松下生產的問題電池,就有待開板大送檢修,讓NOKIA去回應!!
小林仲彥 wrote:
我說的電池充電300...(恕刪)

背板有部分溶掉了..無法看電池種類
不過感覺已經毀了辨認不出來= ="
  • 8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8)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