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機就接觸不良聽不到聲音
送到Nokia客服中心檢測確認是產品瑕疵
要我拿出從頭到尾都沒見過的"保固卡"才肯換新品給我
跟NCC人員和大陸客服人員爭論數次
除了感受到對方的傲慢姿態外問題完全無解
Nokia完全不以為他們必須為自己產品瑕疵負起責任
反而是拿到聯強總公司的維修中心之後
櫃台小姐從我手機保固貼確認登記後
二話不說就在次日通知我更換新品已送達要我去拿
經過此事之後
基本上我不會再選擇Nokia品牌的手機
但我會將聯強代理的手機或其他商品列入優先考慮
做為一個消費者
在這小事上我感覺到消費權益被尊重,與被蔑視的差異
至於台灣的通訊行
勸你不必寄望太多
我曾在某代理商做了好幾年的手機與門號PM(跟聯強是競爭又合作的關係...)
專跟這些盤商通路的人打交道
我只能說100家有99家都很糟
怎麼糟法?大概跟Nokia的客服素質差不多~夠糟吧?
chihmingchiang wrote:
我的N70買了不到兩...(恕刪)
至於台灣的通訊行
勸你不必寄望太多
我曾在某代理商做了好幾年的手機與門號PM(跟聯強是競爭又合作的關係...)
專跟這些盤商通路的人打交道
我只能說100家有99家都很糟
怎麼糟法?大概跟Nokia的客服素質差不多~夠糟吧?
大大這句話 是說做通訊的都很差囉
那大大你也曾是通訊業的一份子 那你是差還好呢?????

一竿子打翻一船人的說法不好喔
當20年前大家說MIT的東西不好時 台灣人賺的多快樂
現今大家說MIC的東西不好時 台灣人也加入一起排斥
只能說 人不要只站在自我的立場講
實體店面本來就沒有所謂的7天鑑賞期 網路及電視購物才有
不過7天內新品換貨是有的 但換貨判定是由代理商決定而不是有店家可以決定的
小弟的一些見解 請勿見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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