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它轉貼到綠委辦公室應該也會有不錯的效果。另外台灣在民國97年依據憲法已經裁徹了,也不可能是Porvince of China,中華民國是R.O.C.,不能以China稱謂, 要以Republic of China(Taiwan)為名稱。雖然目前聯合國認定台灣是中國一省,但在政治現狀有合理的解決之前,國際廠商之商業行為應該以兩岸都能接受的方式去經營市場。如果牽涉到擅自變更國土言論,也必須受到法律的約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