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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稿已發 ] 紐約紐約 Nokia , XTW_NOKIA

van6693 wrote:
基本上對樓主的行動還是支持的
今天樓主有勇氣站出來,肯花時間為自己爭取
就算最後獲得廠商的摸摸頭又有何不可?

權利是爭來的沒錯,樓主為個人爭取權利也沒錯。但最近不管是01或友站都出現太多抱怨文,透過網路力量爭取權利,說得冠冕堂皇。但結果呢????....透過網路力量撻伐,然後再跑去凹客服主管,展現實力。東西凹到了,保密協定也簽了,100%射後不理。大家的熱情討論也隨著時間而沉了。只是沒多久,又跑出一篇而已。
自己爭取權利被摸頭沒關係,但就是不要利用01朋友們的熱情,大家等著看這篇文沉了吧~~
真受不了
為何總是一堆愛冷潮熱諷的傢伙
爭取消費者的權利有錯嗎?
不然你們是有更好的方法來解決這件事嗎?
等你買到一隻有瑕疵又要價2萬的手機才能了解到這些人的感受吧!!

很懷疑一間這麼大的公司難道只管銷售的嗎?
從N73這隻高階手機的例子來看
相信大家都可以查到一大堆關於這隻手機的問題
光品管就可以捅出這麼多的簍子
先是螢幕容易破,容易當機,組裝不好,螢幕會進塵...
到後來拍照紫氣超重,接著連收訊都不行....
難道這些事情是要我們這些消費者來承擔的嗎??
NOKIA難道沒有責任嗎?
除非他們在使用說明書把這些些瑕疵都列上去才可以說是沒有責任吧!!

況且這問題不是只有一隻兩隻,一兩個人發生的問題了!!
要說運氣差也不可能差到中標的機率這麼高吧!!

接著連維修都能搞的民怨四起
難道這也要怪我們消費者眼睛不張亮一點嗎?
那他們的手機在銷售上應該提醒消費者說他們的維修很差
並且要碰運氣才能買到沒問題的機子阿!

有能力製造和銷售手機,就該有能力負責自己的產品吧!!

故支持+1



vatog2007 wrote:
無聊人做無聊事~今天...(恕刪)


冏...我個人覺得...

買NOKIA有個心得 那就是永遠都是白老鼠

@@"說是新增功能...

感覺卻像是把一隻未來即將出現的手機的功能

拆成好幾款手機分別推出~~~

等所有功能都出過了 這隻未來的機子才會做修正 出現在市面上!!

一個系列...可以做到極度相似

聽網友們
韌體內部問題...修好久也修不好

我贊成這種聚沙成塔的活動~~

無惡意 無暴力 單純維護我們自己的權利

聽您說 台灣消保官... 這點可能是台灣民情吧!!!

我倒覺得 聯署&小遊行 在世界各地還滿"自由"的~~
這點我同意,因為,以前在台灣時,我也用nokia ....不多啦,一年修十一次而已,
還有LCD早上修好下午又壞的...實在太神奇了,看看他們的維修部門,只有簡單的
示波器和三用電表,.....後來,我實在忍不住的在維修部門教導一下,我不是這片電
路版的設計者,但是基本電路還懂啦,維修部只有「換版工程師」,而沒有「維修工
程師」,偏偏換給我的又是爛貨......修到最後,連收件的小姐看到我就頭大,(其實
我也很頭大呀,你給我爛貨,讓我常常來報到,我還沒請求賠償呢)最後在抗議中,
勉勉強強的換了一支別種型號的給我,拿到手當天就賣給通訊行,這也是我最後一次
用Nokia 的產品

現在轉入 PPC行列,快樂使用中
上主是我的牧者,我實在一無所缺
我也支持樓主

替自己爭取權利 是沒有錯的 像我為了我的7390 前前後後跑了多少次 NOKIA 的服務站

我換來滴是什麼 還是一樣 一隻有問題的手機...

希望大家將心比心 如果今天這個問題發生在你我身上 會不會有什麼感想??

我想 大家心裡都很明白

加油

+1
早在8210時代就領教到NOKIA直營店的服務水準...
沒想到到現在還是這麼爛
支持樓主~
有些事還是要讓大家知道才是
match0000 wrote:
真受不了為何總是一堆...(恕刪)


N73在廣告上 標明 全能照像手機
但事實呢?

試問有哪隻手機拍照可以像N73那麼紫
為什麼不是一開始就修正 拍照紫光的問題
而是用韌體來修正

不是每個人都喜歡玩手機 更新韌體的
難道是手機有問題
然後 維修中心 更新一下韌體
還可以騙騙你說 手機效能都變好了
因為我修好了??

其實這個問題 我一直想問
N73這樣的廣告行銷 不算是欺騙消費者嗎?

hoshikako wrote:
新聞上我有看過
有人看汽車廣告 發現廣告內容 是有欺騙消費者之餘
後來當事人也是告成功了
甚至得到賠償...



你講的是福特的半價開新車事件嗎?這則最終是經銷商勝訴,而且消費者不能再上訴囉~~~
(2007/02/14的新聞)

我也想參加,只可惜我人不在北部
要不然我也會去簽名
樓主加油吧!支持你
好奇的問一下
像類似的多人連署活動的簽名真的有任何的力量嗎?
有沒有成功的案例呀?(單靠連署抗議)
送到荷蘭又真的會被送上去嗎?
當然還是祝福樓主的心聲能被聽到
也希望別因為一時的熱血而不管社會秩序或集會遊行法
如果被提告三兩天跑法院就夠受的

最後說依下自己的依個怪想法
我覺得只有簽個名沒子啥說服力
外加個身分證字號小弟覺得比較有為自己簽名負責的感覺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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