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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在太超過了

1月3號入手5800
1月5號就發生自動關機
1月7號馬上回店家報修
店家也跟我說要幫我換新
結果讓我等一個星期的今天跟我說
手機沒法換新
是因為電池的關係
手機本身沒問題
然後因為我手機有括傷所以沒法換新
真是的...
給他客訴下去
聯強不要太超過了
我的5800拿到手上不到48小時

2009-01-14 15:20 發佈
真的是太超過嗎
是聯強還是你?我不知道,因為我看不出實際的原因是啥
1.如果真的是電池的問題,他幫你換電池應該是正常的啊,手機沒壞,換新的原因是啥?
2.如果是手機的問題,
如果你有刮傷,你是網路購買,直接七天換新不會有條件
如果你有刮傷,你是一班店面購買,他幫你保固到好吧
如果你沒刮傷,網路購買,直接七天換新不會有條件
如果你沒刮傷,店面會盡量幫你爭取新品換新吧
手機有括傷本來就無法換新
這是基本常識吧!!
我怎麼覺得發文的人是澳洲來的
手機沒問題是電池有問題
換個電池給你有什麼不對
而且外觀有刮傷到是憑什麼要人家換新的給你
從頭到尾想要要給人家硬凹的是你吧
你有時間就去客訴看看
我蠻好奇的是你要以那一點去客訴
對聯強客訴說:(為什麼我手機有括傷不可以換新機??)
聯強:(先生!那換新的給你!你可不可以再給我一次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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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天鑑賞期乃網路購物才有的~因為無法看到實機
實體店面七天保固是指七天內手機無明顯刮傷且不是人為因素所造成之損壞
可換新品!且第一步驟是先送代理商!再由代理商維修工程師判定!再決定是直接換新品還是更新軟體!
手機壞掉就換手機還沒話說
阿電池壞掉她換顆新的給你
你卻要一支新手機?

總覺得這很吃人夠夠
標題的:實在太超過了
應該是講樓主你自己吧
傻大個 wrote:
1月3號入手5800...(恕刪)


果真是個傻大個^^",樓上幾位先進們說的一點也沒錯,聯強這樣處理是沒有問題的
上帝創造的物理定律,不是渺小的人類可以輕易改變的
我想關鍵應該是所謂刮傷的定義和刮傷是由誰造成的吧.....
如果所謂刮傷認定是沒有送修當場就先告知,那商家這麼久才提起,這樣也難免令人不悅吧.....
更假設送修前刮傷根本不存在或是有所謂的刮傷容許範圍而未告知消費者,那也怪不得樓主會火了~~
一直以來我都認為可以在mobile01上獲得很好的產品使用經驗分享, 怎麼感覺使用經驗分享變少了, 反倒是"自己認為是對"的事就到01來po個文下個聳動標題變多了, 是要尋求認同? 想要集結大家的力量而積非成是嗎? 這是01現在的主要功能嗎?
現在怎麼那麼多人動不動就「客訴」
也不先釐清責任問題?

反正,就是別人的錯
反正,能凹就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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