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發送給NOKIA信箱
天知道他們會怎麼處理
但我對這品牌已經沒什麼興趣了...
本人於2007年12月26日於台北市聯強xx通訊門市購買Nokia N70-1全新未拆封手機,銷售包裝內附耳機HS-3因接觸不良於2008年1月9日送至貴公司南京東路五段服務中心檢修,並經貴公司x姓工程師檢測後確認為商品本身瑕疵,然而貴公司卻以本人無法提供保固卡而拒絕更換新品。
本人於購買時確認商品包裝中並未包含所謂的「保固卡」,同時就消費者保護法,貴公司單方面訂定的有限保固條款與內部換貨流程對消費者並不具任何約束力,相信貴公司法務了解這點。
此外,一張也許因貴公司包裝疏漏的保固卡又豈能做為貴公司對瑕疵商品應負責任的藉口?無論貴公司將如何處理負責此一事件,對我個人往返與無法使用商品已然造成不便,在消費感受上更對Nokia品牌造成傷害。希望貴公司盡速回覆本人將如何處理,謝謝!
fdarren wrote:
那應該有什麼發票之類...(恕刪)
你也很清楚
耳機上面不像手機可以查保固貼
同樣的,一張保固卡與證明nokia原廠耳機有新品瑕疵之間的關連是什麼?
如果原廠工程師檢測確認是真品並且有新品瑕疵
你說的"我的耳機從哪來的?"如果不是廢話又有什麼意義?
難道是我拉屎拉得出原廠耳機嗎?
我拿出手機出示保固貼還不足以證明我的購買時間的話
那請問保固卡又能證明什麼?
今天的情況連nokia第一線人員也自覺理虧了
只因為他雖然是nokia的員工
除此之外他也是一個消費者
所以你也不用跟我說"如果我是nokia的員工的話"怎樣怎樣的風涼話
如果你是買到瑕疵品都自認倒楣的那種凱子
或者你認為消費者維護自身合法合理的權益,這樣的行為是狗屎
那我不予置評
否則少講那種什麼"換個立場"的屁話
今天是Nokia的處理方式有明顯的缺失
而不是我提出不合法與不合理的要求
有一點你才要注意
我是一個消費者
別忘了你也是!
我買NOKIA手機以來,從來沒見過耳機或USB傳輸線等在盒子裡面的配備有所謂的保固卡。換句話說,壞掉只能。。。
這樣子一來,如果我是廠商那就爽了,我NOKIA在台灣可以不管產品的品管,最好是有問題的貨通通傾銷到台灣,反正相關法令會保護他們免受換貨的困擾。加上台灣消費者自覺程度很低,自認倒楣的人多。太棒了,台灣果然是天堂。
如果今天您花了10元買到有問題的東西,您會怎麼辦?
今天您花10萬元買的東西有問題,您會如何?
好好爭取自己的權益吧~
仔細回想,所謂的消費者購買的東西七天內可以退換貨,是所謂的法令條文吧。但。。到目前為止,似乎沒聽過有店家因為這個事情被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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