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2/16在台中的第一廣場買了一台J10
後來隔三、四天聽筒就故障了
詢問過店家新品不良的處理方式
考慮明天去退貨
電話中店家表示
若手機送聯強被判定不能以新品不良方式換貨而僅做維修
退貨的金額就必須折減
請問我應該怎麼處理呢?
另外我有個疑惑:
為什麼產品出了問題而且正常使用又在七天內故障
店家卻不能為自己的產品負責而把責任推給聯強
明明是消費者應有的權利,最聯強一句話(EX人為因素)就可以不算數
以上麻煩各位大大了
謝謝各位
不過原則上當然前提是非人為因素損壞XD
每個店家都做法不同,店家會要求上訴條件應該是考量手機回送原廠,倘若聯強不給予更新新品,店家須承擔那隻手機
所以我在想才有可能會這樣
不過建議大大可以嘗試申請更換同型號新品..
每隻手機都會有通路盤商再做保固,我想店家也許不是推卸責任給聯強
而是那是通路盤商給店家的保證(也就是給消費者的保固)
不過如果大大您所訴說的原因,因自然因素導致手機損壞非人為的話
申請更換同型號新品應該是成立的
週一至週六 11:00~19:00
台中市美村路一段226號
這是聯強台中美村站的直營現場維修部
倘若大大跟店家處理無法滿意
可以試著到直營去爭取看看您所要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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