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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ny?SonyEricsson?傻傻分不清?

最近很多人都因為這件事情鬧得口水直流...呃!是亂噴

一部份的人是抱持著"消費者心態"(單純以顧客至上為出發點)

一部份的人則抱持著"愛用者心態"(Sony和Ericsson以及SE的愛用者都包括在內)

其它部分的應該是"鄉民湊熱鬧"

消費者心態的人堅持的是:

1. 無聊!打Sony的手機在這個版跟打SE的手機是一樣的

2. 艮!Sony敢把商標放在SE裡的最前頭就要負責

3. 愛用者心態的人都只會針對這件事情嘴砲而不正面回應內容

4. BEEP!(此為消音) 總公司=代理商=經銷商;原廠=代工廠

愛用者心態的人堅持的是:

1. 誰跟你無聊!回文可以不專業發文可以嗎

2. SE是Sony和Ericsson各50%股權和來收購和子公司之名

3. Sony和Ericsson當初會取名這家新成立的手機公司為SE是因為念起來好聽

4. 誰不是針對內容發文內容

一直罵SE的手機爛最後卻是要大家不要買Sony的產品

SonyEricsson Walkman系列手機不好跟Sony Walkman隨身聽有什麼關係

5. 網路遊戲不好玩誰在罵原廠?還不是只罵代理商?

代理商沒有代理好跟總公司不負責任有什麼關係?

頂多學乖了以後不給代理還要SE怎麼樣?難道說要SE直接違代理約?

總之雙方各說各話

都是堅持自己有理

呃...主題來了

大家有什麼意見可以在此發洩或吐苦水

但是千萬不要嘴砲或諷刺

不然誰也救不了你

辯論會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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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07 13:39 發佈
hygh771202 wrote:
最近很多人都因為這件...(恕刪)



本版名稱:Sony Ericsson
b7878978 wrote:
本版名稱:Sony ...(恕刪)


各位先繼續

我要回台中了不能陪大家討論這個

請不要嘴砲我

我只是想讓大家有一個發言的平台來辯論這個話題

因為很多版都因為這個話題被推上來

但是卻不是跟標題有關

有時候點進去會不知道要怎麼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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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gh771202 wrote:
最近很多人都因為這件...(恕刪)


其實近期SONY名稱事件,最主要的爭點是在於
可不可以用"SONY"作為Sony Ericsson的簡稱
,因為有些人對於Sony Ericsson的簡稱好像很
堅持只能用"SE",而不能用"SONY",用了SONY當簡稱
就會誤導消費大眾好像SONY跟Sony Ericsson是
同一家公司

我先說說我個人感覺,我個人是認為上述那些堅持只能用SE當作簡稱的朋友們
,好像會先設定大家都不懂這兩家公司是相互獨立的(如同本討論的標題),然後
再"習慣性"的糾正使用SONY當簡稱的大大,但是你們真的多慮了,現在真的很少
人會把這兩家公司搞混,大多數的人都知道這兩家是不同公司,法人格上各自獨
立,所以簡稱上的選擇,真的要看使用者習慣,只要不違反版規,用SONY當簡稱
有何不可,只要沒有違反版規,沒有人可以代替別人決定使用簡稱的名詞

我記得BENQ跟BENQ SIEMENS也是兩家不同的公司,法人格各自獨立
(若有錯誤請指正),但是很多人也都習慣用BENQ來稱呼BENQ SIEMENS
出的手機,但也沒見過有人來指正


若是還不懂本案最主要爭點,或容易搞混爭點的朋友們
,建議去台大法學院地下書店買一本民訴天王邱聯恭老師
的"爭點整理方法論"來參照
在什麼版就跟著人家走
我堅持SonyEricsson跟Sony是不同掛的
yesterday is history, today is happening, tomorrow is mystery.

陳小民3627 wrote:
我記得BENQ跟BENQ SIEMENS也是兩家不同的公司,法人格各自獨立
(若有錯誤請指正),但是很多人也都習慣用BENQ來稱呼BENQ SIEMENS
出的手機,但也們見過有人來指正

阿.....
但是BenQ是直接吃掉Siemens的手機部門
跟合資不一樣.....
SE被叫Sony很大的爭議點
是產品研發由Ericsson負責吧
作的人沒事 支援的被罵得慘兮兮
有夠衰= =
勝。勝 wrote:
阿.....但是Be...(恕刪)


我當然知道不一樣,一個是合資,一個是併購
但BENQ SEIMENS跟BENQ是兩家不同公司這是事實吧
ESQ wrote:
在什麼版就跟著人家走...(恕刪)


本來就沒人認為是同一掛的
SONY只是簡稱,如此簡單而已
陳小民3627 wrote:
本來就沒人認為是同一...(恕刪)


其實很多大大會這麼堅持

是因為發文內容的關係

不是不能簡稱為sony

而是發文內容本來就要明確

不然看文的人會誤解

愛用的人也會不高興

我們最初的堅持就是

01不是你私人的部落格

發文內容竟量說明清楚

不要挾帶太多的情緒

否則就會像上來取暖

有圖有真相

不要只是抱怨而沒有讓大家看證據

不是我們愛管

而是發文就該對文章負責

我們也不是一開始就諷刺開罵

我們一開始都很和顏悅色

為什麼不能虛心接受呢?

反擊是想表達自己很專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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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gh771202 wrote:
其實很多大大會這麼堅...(恕刪)


若是要搞正名,那是不是連SE這名稱也不能用,

以後只能講Sony Ericsson,因為這世界上也沒有SE這牌子的手機,使用Sony Ericsson

這名稱是最明確不過的

您可能會說用SE當稱號,並不會有人搞混,但已如前所述,會來01上吸收資訊的

大大,幾乎也都知道SONY與Sony Ericsson是兩家不同公司,用SONY當簡稱

,大部分的人也都知道那是在指SonyEricsson,根本不會有搞混的問題,既然不會搞混,

那麼本案大前提已不成立,所以爭執簡稱的用語,是一點意義也沒有

您所謂"看文的人會誤解",其實正是呼應了我之前說的,您潛意識已經先設定

大多數的人都以為SONY與Sony Ericsson是同一家公司,然後再習慣性的去糾正

以SONY當簡稱的大大,但我只想說,真的沒人會搞混,請您放寬心

,而且講SONY就是把01當成自己部落格嗎?您會不會言重了

,既然沒有違反版規,為什麼要代替別人決定"人家自己選擇簡稱名詞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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