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天內貨品有瑕疵(我以前購買電腦用品時,很多都是30天內換新),絕對不要接受送修,他沒有貨是他家的事,千萬不要姑息養奸,今天這隻手機很搶手,你確定店家沒有貨嗎??還是他根本就不想換新的給你,建議你可以撥打消保官專線或是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先確認,千萬不要讓自己的權利睡著了,除非你覺得這個東西不是很重要。不過既然已經送修了,那就..................節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