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i猴 wrote:他K810i只賣1萬...(恕刪) 覺得您跟他拿5500元的賠償金很不智喔,如果那個人懂法律又有時間/有錢的話,是可以告你恐嚇取財的。之前有看過店家被偷東西,也是賠償合解,但後續店家反而被小偷告,換店家要求合解。建議合解不要私底下進行,既然一切都由警察處理了,合解也要在警局處理喔!!
「如果」已經確定為惡意詐騙,不應該放過她。在這裡也告知網友,千萬別做壞事,別以為永遠抓不到。有時候受害者只是因為錢小或是麻煩不想處理。分享一個實際案例:某朋友以前很愛玩一個可愛的ON LINE GAME,在遊戲中約定好與某人交換物品,但某人只是詐騙,並無真的交換。事後CALL電話給詐騙者,他還一副很跩,你來抓我啊,抓不到啦,白痴,哈哈哈。等等之類的話語。後來報了案,警方打電話到她家,她就開始苦苦哀求,我家也很窮,賠不起妳,不然抓我去坐牢,千萬別告訴我家人.......唉,只能說,有些人真的很XO,也許要像電影一樣,築起很高大堅固的城牆,讓那種人在裡面互相陷害自相殘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