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st wrote:請問一下電話行銷辦的...(恕刪) 黑紙白字..付毀約金就可以了..解約了...發文的版主 去的是文心路的家X服 電梯一上去就看到的 SONY..那是特約門市...別悶了 都辦了..下次消費做點功課吧
你運氣還真好,還好,雖然你沒做功課,還有來發問.消費者意識抬頭七天鑑賞期這是在賣場打工的我超常聽到的.真的很好奇這是哪裡的資訊,讓很多喜好爭取自我權利的消費著誤會,偏偏又在購買前不搞清自己需求.最近在賣場遇到這種客人都直接幫他打電話給消基會請他直接跟消基會聊天.理直氣壯臭屁的樣子,搞得原本體諒他能幫顧客處理換貨的都不想幫他了.都是廣告害的嗎??這種人都直接歸納為澳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