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過了保固期的問題就單純多了,不管是商品本身或使用者自己的問題都要使用者自己出錢才能解決.因為對廠商而言,基本上保固是針對不良品所做的品管補救措施,而這種不良率平均來講集中發生在使用的前6~8個月.
我說一個真的很神奇,神奇到令人匪夷所思的案例.
很多年前我曾經買了一台H牌的印表機,保固一年.之後使用一切正常,直到某天我像平時一樣要印東西發現機件故障,於是拿出原廠保證書準備要送修,這才赫然發現,故障的這一天正好就是購得一年後又多一天~~~那時候的心情已經不是不高興而是覺得不可思議!我們那時候都戲稱H廠一定是在機板上嵌入了一顆通電後開始倒數計時自動損毀的晶片才有那麼神奇,嘻嘻!
我想應該不用問我H廠提不提供免費維修的問題吧?

chihmingchiang wrote:
基本上保固是針對不良品所做的品管補救措施...恕刪)
所以這裡又有一個不公平的地方了,因為保固是算在購置手機的金額裡,保固並不是Free的.
照這樣子來推,等於是使用者自行先付了一筆錢來預防原廠本身的設計不良.
雖然別的廠商也有可能會有這個問題,但總是覺得在台灣特別嚴重.
一個人的力量又是如此薄弱,所以不知道那一天會有人聯合起來要求修法.
針對產品保固的條約加以立法,而不是廠商自己說了就算.
對於一個產品設計錯誤的瑕疵,原廠本來就應該有負責的動作而不是透過保固這個免死金牌.
在我的認知保固是保障在機件正常使用下而故障的維修,而不是保障設計不良而出現的問題.
這樣比較合理,而且許多國家也是用這種合理的方式來處理,
保固應該是保障消費者的,必竟是自己花錢買來的保固.
而不是廠商撐過一年二年三年後的免死金牌,只是手機故障不會出人命.
所以保固和設計瑕疵問題才容易被混淆,所以台灣消費者一直在一個不合理不公平的消費環境.
久而久之就有這種聽天由命的想法,我說一個假設,三年前有人買一輛車,
但因為原廠的用料瑕疵,在一次行車中傳動軸強度不足在高速公路上斷裂造成車禍,
車子又剛好過保固,這場車禍造成駕駛死亡,在這個假設來說,
難道原廠可以因為”車子己過保固”這個理由來免除因他當時的瑕疵所造成的問題?
雖然事件影響的程度不同,一個瑕疵會出人命,一個不會.
但這意義都是差不多的,我要表達的是,在我的認知裡,設計瑕疵不應該隨著保固過期後,
原廠就不需要去負它一開始就己經做錯的責任,這樣才是合理.
消費者觀念應該要更強勢才對,而不是被廠商吃的死死的.
呃~久違了我的CCIE Lab,太久沒跟您們聊天,所以主人我的手指頭會有點生疏,接下來的時間麻煩您們多多指教。。。
麥堅 wrote:
你一天到晚在這裡問合...(恕刪)
你一天到晚活在被廠商吃死死的消費環境裡,被氣死的時候還是認命被廠商吃死死.
就是有你這型的消費者所以養成廠商把消費者吃死死的習慣.
你先確定你懂不懂我在表達什麼再來討論吧,言多必失.
另外,若你己經失去了討論的原意與耐心,說了這些不耐煩的話,
就不用來什麼”恕我多言”,那是非常多餘的,
或許被吃死死是你的習性或興趣,你可以不需要回應這個討論.
這是個種子的討論,未來也會有人會提出相同的問題.
當許多人認真的思考起這些問題後,種子就開始發芽,
很多討論不是很快就會有成效的,從版上許多其他的討論來看.
己經有不少人在思考這些問題了,而不是被廠商吃死死來當做飯吃很正常的想法.
呃~久違了我的CCIE Lab,太久沒跟您們聊天,所以主人我的手指頭會有點生疏,接下來的時間麻煩您們多多指教。。。
麥堅 wrote:
你在這裡討論根本就是...(恕刪)
基本上像你這樣說,那寫給SE有何用?
台灣的消費者權益是不被廠商重視與尊重的,何來權益?
什麼叫權益什麼叫設計瑕疵的責任義務,請你先去搞懂再說,
而且我並不是只對SE而己,而是許多有這種問題的廠商.
你自問你自己真的懂我要表達的事嗎?
為什麼有許多在日本台灣都有賣的3C產品,還有許多人要買日貨?
我想這不是單純售價的問題,而是品質的問題.
為什麼日貨的品質會比較好,並不是廠商有高標準,
而是日本的消費市場是消費者來主導,廠商知道日本消費者的口味在那裡.
所以不敢隨意的偷料來cost down以維護產品的品質,
上頭有人說,Z800i(日本叫V802還是803)在日本很快就因為品質問題而下架.
在台灣看得到這種情況嗎?像在PPC/PDA市場也有許多例子,
機器根本就因為趕著要上市忽略了品質,或用料不佳,而出了一堆問題.
這些例子在日本會常發生嗎?即使有他們的服務品質卻能換來另一種口碑.
而不像台灣許多廠商這樣,不論承不承認問題,有許多問題在明眼人中看來,
都是公開的秘密,台灣的消費者己經習慣了被廠商打壓了.
所以很多問題產品都被丟來台灣賣,而且定價還高出一倍有.
若是台灣的消費者意識提高,由消費者來主導市場,
當廠商和消費者的立場是對等且公平相互平衡的時候,
廠商會注意在台灣銷售產品的品質控管,也會有更完善的設計理念,
我們可以有許多好處而且有許多高品質的產品可用,而且開心的花錢,
而花錢找罪受的比例也會小很多,這樣不好嗎?
我提出這個論述的時候,我很自知一點,我的力量是不足以對抗廠商.
若是寫信就能解決在台灣的這種消費不公的現象,那早就己經不會有這些問題了.
也不會出現許多大廠擺出一副”不然你能拿我怎樣”的態度.
在台灣比較有消費者主導的市場就是汽車,從以前國產車和現在的國產車來比.
若沒有其他的力量來介入,早在十年前國產車早就消失了.
那有現在如此品質不差的國產車,雖然在用料上還是差了一些.
但現在的車廠會有老大心態的現象己經少很多了,
台灣的消費者的消費主導的習慣若提升,廠商自然無法打壓消費者.
想讓你把荷包的錢拿出來換他們家的產品,那就得把自己的產品做好,
有更完善的設計,有更好的品質才行.
把台灣消費者意識和美國日本的消費者意識做一個比較,
就不難發現為什麼台灣老是有一堆次級產品在市場銷售的原因,
說我雞蛋裡挑骨頭,為什麼不看看自己的消費品格是站在什麼等級?
一樣,又或者是你覺得被廠商吃的死死對你來說是很正常的.
那這樣你就是這些廠商最愛的消費者,同樣的也是幫兇之一.
當別人和你一樣使用相同功能的產品時,別人的品質卻比你的還要好很多.
你也不要覺得很幹,因為你的消費意識只適合用次級品的產品,這也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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