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小民3627 wrote:為什麼首篇回覆不是糾...(恕刪) 為什語焉不詳?阿就不求甚解啊!這樣的話,有人看不懂,連結不起來...為什麼“說人家”語焉不詳?阿就“自己”不求甚解啊!某人的囫圇吞棗從一開始就是,接著便斷章取義批評別人!對於我個人在不同討論串發言的差異於前面已有解釋,請把眼睛打開,不要真的老是在做我說的~不求甚解!這個社會本來就隨便慣了!分享心得,換來的只是抓語病反譏,自己的論點合不合理不在意,凹就對了!“SONY與Sony Ericsson根本就不是母子公司的關係”那試問什麼關係?你一定不承認說Sony Ericsson就是獨立公司嘛!那Ericsson的股份是怎樣?假的?它的總裁、執行長是公仔做的?其他的一些質疑,除了見風轉舵顧左右言其他,未見正面回應,只有莫名斷章取義批評!樓主算了啦,我前面就說過了,某些人以後再來此版發言時,就希望他們能好好的堅持“他們所愛”的,不要去註冊新帳號!當然啦,他們怎麼做我們是管不著也不知道,但我想這見不得人,有老天會看!而且我相信,應該這一陣子沒人會把sony當sony ericsson講......
Kevincat wrote:其實認真來說如果直接...(恕刪) 不會那家SE真的會有躺著中槍的感覺所以SonyEricsson爛Sony也要躺這種槍哀~又有人要說我媚日了如果是發生在自己的國家呢又會跟HTC一樣說什麼支持國產才會更爛怎樣怎樣的反正死是別人別人怎麼死只要跟自己無關都隨便啦自私自利的做人心態
Wobile wrote:早安,昨天睡著了,嘎...(恕刪) 很糟糕樓主就是希望大家能有個好的習慣,用正確的名字去稱呼相關的事物!而我也這麼覺得!用Sony來概括SE的品質不佳、設計不良、第三季虧損.....對嗎?身為另一半的股東Ericsson沒事?真好,我也要去入股!當然在手機論壇討論沒這麼嚴重,但SE是一個個體不容忽視,Sony集團的概括承受或也理所當然,但要看討論的議題為何!W960i是一支我很喜歡的手機,假設它不是支好手機,我氣得要命,我沒辦法去說Sony爛,我會對SE品質每況愈下......等等的有針對性的批評,因為我知道、我了解,這支手機從頭到尾,位在Tokyo的Sony可能根本了解不多,可能只有計劃書送到總部核批〈其實應該也無需送批,因為手機的事就是手機部門決定就好的,而手機部門就與Ericsson在英國倫敦成立總部,總裁在那邊難道當假的?當然也有一個可能性,就是需要結合Sony本業音樂或照相功能的相關問題〉!但現在我用它,到下個月滿兩年,本來想買aino,看一看好像還是不太對〈或許也是身為滑蓋機的宿命〉也沒買,因為W960i的好,沒讓我有換機的積極動機!那我要去稱讚誰?Sony?關Sony什麼事?Sony對W960i有什麼貢獻嗎?有啦,提供那lag半天的音樂軟體啦〈幸好有網友分享檔案程式,安裝後跑得有稍微快一點〉,那是特別為W960i做的嗎?在其他W手機,甚至是C手機上沒有嗎?研發、設計、發包製造都是SE在做,我為什麼要去對Sony讚言?我說過了,Sony除了產業風格的延伸,每個事業體都有自己要負責起的責任,Sony最多就是~出一張嘴,管好他們!不過Sony本業就頭殼莫咧修了.....各位覺得我們有必要去對一個只出一張嘴,卻都不是真正在做事的人,誇獎什麼?不過這是一個角度的思維批評,對Sony本家的事業企圖,仍不免肅然起敬!我想,看國外網站,只要不是那種很正式、很正式的官方文件,SE的稱呼隨處可見,而當Sony出現,必要是議題當中的相關,不會有Sony W960i這種字眼出現,不過說真的,都有人能去找出SE這個電玩遊戲業者了,我又哪能夠去確定除了台灣01,其他世界各地不會再有這種不求甚解的人存在......
remo2919 wrote:為什語焉不詳?阿就不...(恕刪) 哈哈自己語焉不詳,旁人想要"求甚解",那是怎麼求也求不到阿!SONY與Sony Ericsson是什麼關係?法條也搬給你看了,他們依照現行公司法第369條之2第1項的規定本來就不是母子公司間的關係,耍耍嘴皮也不會讓SONY多持有1%的股份而成為51%,懂嗎?那到底是什麼關係?我沒否認Sony Ericsson是獨立公司,他們之間或許是單純的轉投資吧!你要說是策略聯盟,我也不反對,總之就不是母子公司間的關係昨天跟我家鄰居討論手機,言談中我提到了"SE的手機",後來發現他不懂啥是SE,還跟我說史克威爾啥時出手機了?難道我今天就可以要求所有人都不要以SE來當簡稱嗎?真是荒謬至極!
陳小民3627 wrote:哈哈自己語焉不詳,旁...(恕刪) 那它就是一個個體嘛!你的不承認才荒謬至極吧!轉投資?策略聯盟?它是個股份有限公司,你也講得很清楚了,卻又要搞的語焉不詳,讓我不甚了解耶!正面回應,好嗎?嗯?你改了喔.....
remo2919 wrote:那它就是一個個體嘛!...(恕刪) 我從頭到尾都是說這兩家是各自獨立的公司阿,法人格也相互獨立應該是在第一頁的回文吧,需要擷圖給你看嗎?應該不必吧真是怪怪的,怎麼搞到最後會把我說成不承認Sony Ericsson是一個獨立個體那你承不承認BENQ與BENQ SEIMENS也是兩個不同個體(這兩家或許才是母子公司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