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羅拉控告大霸終審判決出爐。根據美國伊利諾州法院網站公告,摩托羅拉控告大霸洩漏業務機密、抄襲手機設計、違反合約等罪名,在摩托羅拉舉證有限下,終審仍決定維持初審判決,摩托羅拉控告大霸的上述罪名全部不成立,並駁回摩托羅拉限制大霸自有品牌手機出貨六個月禁制令的申請。
在摩托羅拉與大霸關係惡化後,大霸提前停止出貨T189給摩托羅拉,而摩托羅拉則懷疑大霸自有品牌手機DB2009非法採用摩托羅拉的技術,因此摩托羅拉選擇在公司所在地伊利諾州的法院,控告大霸包括洩漏業務機密、抄襲手機設計、違反為摩托羅拉獨家製造GSM手機合約、大霸積欠摩托羅拉貨款四千六百萬美元等四項罪名。
不過,去年七月中初審判決書中,伊利諾州法院裁定,大霸洩漏摩托羅拉的商業機密,並將部分技術私自轉用在大霸自有品牌手機的部分,由於不少摩托羅拉舉證的技術都是業界公開資料,被法院認為摩托羅拉舉證不足。而在獨家代工合約方面,因為摩托羅拉在大霸推出自有品牌手機近一年後才提出告訴、而非立即阻止,被法院認為大霸的舉動對摩托羅拉財務影響有限,所以,受理該案的美國伊利諾州地方法院判定摩托羅拉的告訴不成立,大霸也不需要被限制出貨六個月。
由於對審判決不服,摩托羅拉在伊利諾州繼續上訴,在四月四日伊利諾州法院網站上公告的終審判決中,伊利諾州法院仍認為,初審法官的判決確屬合理,終審判決仍決定維持初審結果,摩托羅拉控告大霸的罪名全部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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