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nderbird wrote:那請告知一下遠通當初...(恕刪) 沒錯,這ETC系統是最有利標,沒記錯的話遠通當初是說免費 (對消費者最有利)其他所有的投標商都是 OBU 要錢的,當然了,中華電信在某壓力的狀況下被刷下來了
還是建議99年要實施的進出交流道才計費(算里程)現在就裝,才是真正公平公正的用法,到時候就算只要想使用高速公路就要裝,我就雙手雙腳贊成~不然現在裝了,99年又要改,如果又是別的財團得標,又要換系統了!就跟高鐵一樣~
eric62 wrote:上午聽高公局的新聞說要不罰..很難,不然對排隊的車不公平...(恕刪) 告訴大家一個好消息喔^^今天最新消息,政策再次180度大轉灣之前信誓旦旦說,只要誤闖 ETC車道或超速通過(40KM)ETC一定開罰3000元的交通部已經被蘇揆全面推翻~~從今天開始視為ECT的推廣期,推廣期間,誤闖 ETC車道或超速通過(40KM)ETC的都只要補繳40元即可,並追溯到2月10日至於推廣期有多長,目前無時間限制,要視情況再確認!!當然誤闖 ETC車道或超速通過(40KM)ETC的必須要無惡意,才不會受罰!!所謂惡意是指:連續通過2個收費站,都誤闖 ETC車道或超速通過(40KM)ETC的車輛!!因此大家可以先誤闖A收費站,B收費站乖乖繳費,C收費站再誤闖沒有關係!!
小瓶蓋 wrote:告訴大家一個好消息喔...(恕刪) 2006.02.15 中國時報惹不起民怨 執法緊急鬆綁 ETC宣導期延長 誤闖道不罰黃如萍、蔡慧貞、陳如嬌/台北報導交通部昨日檢討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ETC執行狀況,建議增加宣導期一至三個月;宣導期結束前,除非用路人有重大違規,例如連續誤闖兩個以上ETC車道,或通過收費站的車速超過六十公里,否則不予開單,並追溯至本月十日ETC開通日。交通部長郭瑤琪今〈十五〉日向行政院長蘇貞昌報告ETC最新執法標準後,正式執行。過站車速逾六十才罰國道電子收費系統ETC啟用後民怨高漲,且遲未改善,已經讓行政院長蘇貞昌火冒三丈。據了解,蘇揆將在今天院會中「好好檢討」此案,並政策性宣布,交通部未做好相關配套前,這段期間視為「宣導期」,誤闖ETC車道民眾不罰。ETC開通惹民怨,不僅蘇貞昌關切,總統府昨也要求交通部,即日起每天將ETC相關新聞及資料提報及傳真至總統府。交通部為了快速滅火,昨日緊急決定,每日上、下午各開一次ETC執行狀況記者會,公布最新訊息。交通部昨日完成ETC執行檢討報告,彙整民眾對ETC措施的不滿共六大項目,分別為車上機OBU售價太高、申裝作業太慢、申裝點太少、誤闖ETC車道就開罰、ETC車道速限太低、通行時速過四十公里就處罰等。公路警察局表示,目前ETC超速違規案件只完成收件程序,還未開立處分單,違規用路人稍安勿躁,待政策決定後,公警局才會正式開出三千元的違規罰單。公警局根據專業判斷指出,高速公路收費車道若沒有車輛停等,時速六十公里以下通過收費車道並沒有安全顧慮。至於誤闖車道部分,交通部同意採取較寬鬆的認定標準。官員解釋,惡意違規認定標準以用路人連續誤闖兩個以上ETC車道,或一天內連續兩次違規,或連續三天違規行駛ETC車道。據了解,郭瑤琪周一與遠通電收公司總裁徐旭東緊急開會協商,遠通電收終於同意徵調遠東集團人員協助辦理OBU申辦作業,擴大服務據點及營業時間,期望短期間內衝高OBU申裝率及ETC車道使用率,解決人工收費車道大塞車、ETC車道空蕩蕩的民怨。「為什麼讓好事變成壞事?」這是蘇揆最大的憤怒所在,不只交通部長郭瑤琪設置機上盒幾經周折,連行政院長蘇貞昌都接到來自親友的抱怨,蘇揆要求交通部在一個月內提高裝機率達一定比例,但交通部卻表示「做不到」。交部規劃不周延 府院都火蘇揆對於ETC啟用以來,一個百分之百正確的政策,卻因為交通部事先規劃不夠周延,以致引來如此大的民怨,「非常生氣」,昨日一整天都鐵青著臉。蘇揆尤其不能接受的是,早在ETC正式實施前,就已提醒交通部務必做好妥善規劃,但交通部很多事情「事先都沒有想到」,甚至連在多久時間內達到多少比例的裝機率都未進行評估和控管。以致於機上盒裝設的據點不足,周末假日不提供服務等問題叢生,但交通部卻已施以鐵腕要罰民眾了。ETC於本月十日下午兩點正式上路,高速公路警察局統計,十日至十二日全線,超速違規七百多件,用路人行駛ETC車道違規時速以五十至七十公里之間最多,最高通行速度為八十多公里。大家努力去衝吧,紅單還是會來的
eric62 wrote:2006.02.15 中國時報惹不起民怨 執法緊急鬆綁 ETC宣導期延長 誤闖道不罰黃如萍、蔡慧貞、陳如嬌/台北報導...(恕刪) 那照這樣說,該打屁股的就只有"交通部"囉.........「非常生氣」的高層決策者(因為我實在不相信這案子"交通部"自己蓋章就算通過了),遠通電收公司一點錯都沒有啦.......照"高層"的說法,全都是"交通部"一個部的問題啦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