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得權利是否無限上綱?
門市販售網通產品;過了八天之後來說產品會斷線,要求直接換新..依照正常而言必須替客戶送修原廠服務;哪知客戶竟說產品故障就是必須直接換新;這就是跟店家買東西的保障!不換就代表東西沒保固?送修產品是門市跟原廠的問題;與消費者無關?我必須提供新品或是良品給他替換!不然還是消費者口中常說的我要去告訴消保官!還說了一句現在網路很發達你們還要作生意嘛?
消費者試問我們能否同理心看待彼此立場呢?你對產品的急用跟期待可想而知;但是原廠所提供的不就是對產品的維修與保證呢?何以破壞此規則而為難店家;對此也深感無奈;難道正常的交易與提供的服務就必須滿足消費者的此等要求;除了洩氣之外何言可意...
z0930355 wrote:
如果東西你才買沒幾天...(恕刪)
誰知道是真的壞還是使用者笨,甚至把東西搞壞了?
一切按規定來,規定幾天之內換新,超過就是維修.
請問"沒幾天"是幾天呀?你覺得是10天?下次有個人覺得是100天怎麼處理?
把規則定清楚嘛,一切按定好的規則走,管你幾天?管你爽不爽?
濫民族性,不懂的守規定,只看自己爽不爽........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