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有A、C兩貨運公司各有A高速公路和C高速公路,彼此各連接使用其服務的用戶。
同樣用A公司服務的客戶,可以經由A高速公路來互相運送貨物;
同樣用C公司服務的客戶,可以經由C高速公路來互相運送貨物。
但如果是不同系統的公司,比如今天A1公司要到C1公司取貨,A貨運公司就必須請C貨運公司代為到C1公司取貨,由交換中心S交給A貨運公司,再送到A1公司。反之亦然。
現在因為一些因素(這個先不吵),所以今天C貨運公司下的供應商用戶遠高於A貨運公司的用戶。結果是A貨運公司要求C貨運公司代為取貨的次數,遠多於C貨運公司要求A貨運公司代為取貨的次數。
現在兩公司出現爭執,A公司說當初的合約不平等,我幫你取貨不收錢,可是你幫我取貨要收錢,我很不爽付這錢,要付也等合約重談,而且要降價再說,最好你免費,讓我賺更多。可是這段時間你還是要先免費幫我取貨。然後合約慢慢慢慢談。
C公司也不爽了,想說合約已經到期了,乾脆不幫A公司代取貨,可是又怕樹大招風,會被罵,所以就通知A公司本來有100輛車幫你取貨到交換中心S,現在因為你不付錢又不積極談合約,所以我們現在只有75輛車幫你送。
結果A公司的客戶跑出來罵C公司,我們錢都付給A公司了,C公司為何減少車隊,害我們的貨物遲到,權益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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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看法是:
1.當初A公司如果認為合約不公,一開始就該提出仲裁了,而不是現在出現金融風暴,景氣不好才來吵。
2.為何固網開放那麼久了,市佔率還是超低。如果真的是被種種打壓,為何之前都不出聲!
老實說,要投入固網應該一開始就要有燒錢搶市佔率的決心,台灣每年有多少新社區、新大樓完工,我不相信憑這些固網公司的資本額及背後的關係無法去先佈線。不要說啥住戶或管委會會反對啦,只是要不要做啦。
看到有人說如果新大樓先布了他家固網的線,中華電信會拒裝?嘿嘿,如果這樣,內請將拒裝的回函公開,直接送NCC,我想NCC和各固網公司都等著整死中華電信吧!
電信業間網際網路互連(IP Peering)喬不攏,公平會昨(20)日表示已介入調查,了解中華電信是否有違公平競爭,NCC則允諾月底出面協調,讓互連費順利落幕。
NCC委員謝進南指出,電信業之間的網際網路互連費爭議,NCC將介入協調,並且,希望業者以創造全民最大公益為最大考量,而非業者個人利益,整個案子希望在5月底前落幕,對於業界爭議的價格問題,他強調,問題點不在價格,但如果只就價格議題來說,不應該是用得愈多、付的錢就愈多,應該愈便宜才對。
財團法人二十一世紀基金會昨(20)日邀請產官學界代表舉辦「網際網路互連白皮書芻議」座談會,台灣大、遠傳都由總經理代出席,中華電信總經理張曉東與財務長謝劍平出國參加法人舉辦的業務說明會,改派處長級主管代表出席, 其它包括中嘉等有線電視業者、PC home等網路業者、亞太、威寶、交通部長鄧添來、學界代表共50多人。
交通部郵政司長鄧添來強調,不介入協商,也不會以中華電大股東身份,對中華電信提出任何要求。
公平會第一處科長劉栖榮昨日表示,中華電信目前在國內IDC市占70%、ISP約60%、最後一哩約90%,已構成雙邊獨占、剝奪新進業者利潤,解決之道得從短中長期階段性的處理,短期是先要求中華電把經營出租網路的利潤分享給民營業者,民營業者再把利潤分享給ICP及ISP業者,讓整體產業往健康之路發展。
中長期的解決之道是政府須介入管制網際網路價格,並建議目前由Hinet擔任網際網路交換中心(TWIX)的機制、改由公眾或政府擔任,長期應透過修法,促成中華電信將出租業務部門獨立拆分出來。
台灣網際網路協會理事長譚昌文表示,沒有強制介入、無法解決問題,除須以公平法或不對稱管制強制互連,並應透過修法,將一類及二類電信、有線電視業者全部納入互連範圍
中山大學經濟研究所教授蔡蕙安呼籲中華電應建立合理的網際網路互連環境,政府也應對互連價格進行管制,若能將互連費降至0,可望帶動ICP、ISP等相關產業鏈價值達 230億美元至430億美元規模,另並建議NCC協調業者,以互連端所產的效益來訂定雙邊價格,而非目前採流量訂價、單方付費,應該會更好。
新聞來源:http://news.chinatimes.com/CMoney/News/News-Page-content/0,4993,11050704+122009052100287,00.html
聽的懂人話的主管才是好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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