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nnis520 wrote:
露天的回覆是叫我循司...(恕刪)
我看投訴蘋果比要有用

zerokiller wrote:
依法來說,樓主確實是違法,TP-LINK在台灣有商標,才是重點啊
換言之,連二手也不可以賣~
台灣的商標權的範圍太誇張了,己經到了無限上綱的程度
所以這個問題,己經不是二手的問題了~
zerokiller wrote:
我要導正大家錯誤的觀念,並揭發一些事情
大家都以為平行輸入的東西,只要是真品,都可以賣,大錯特錯
網路上一堆害人法律教學文,都只提皮毛而已,提一些少數的例子,教壞別人~
害一些賣家去批貨(真品)來賣,最後的結果是踢到鐵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