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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P-LINK 聯洲國際有限公司 會亂檢舉拍賣商品 無限上綱之商標權


Dennis520 wrote:
露天的回覆是叫我循司...(恕刪)


我看投訴蘋果比要有用
Dennis520 wrote:
今日收到露天賣場裡有...(恕刪)



驟聞樓主遭逢此事
實感26仔囂張跋扈!
馬上買台 ASUS RT-N18U
換掉原來的TP-LINK 1043ND V2
並且寧可將之放在旁邊生菇
也不考慮賣掉害人!
該牌從此列入採購黑名單

老子不吃26仔這套!
依法來說,樓主確實是違法,TP-LINK在台灣有商標,才是重點啊
換言之,連二手也不可以賣~
台灣的商標權的範圍太誇張了,己經到了無限上綱的程度
所以這個問題,己經不是二手的問題了~

我要導正大家錯誤的觀念,並揭發一些事情
大家都以為平行輸入的東西,只要是真品,都可以賣,大錯特錯
網路上一堆害人法律教學文,都只提皮毛而已,提一些少數的例子,教壞別人~
害一些賣家去批貨(真品)來賣,最後的結果是踢到鐵板

真正的情況是~
大品牌才可以平行輸入販售或二手轉賣
中、小品牌不能這麼做
原因在於這些大品牌,國內外商標權人機乎都是一樣的,商標蟑螂不敢動這些品牌
但這些大品牌只佔市場上所有的品牌,不到30%

剩下70%的中、小品牌,才是人民的消費主力
而這些中、小品牌國內外商標權人大多數都不一樣,就是壟斷市場的關鍵
換言之,讓很多商標蟑螂佔據著品牌,就可以壟斷市場,連平行輸入(真品)或二手商品(真品)也不可以賣啊

不信的話,去台灣兩大拍賣,搜尋平行輸入
上千萬個賣場,平行輸入真品的賣場剩沒多少,而且越來越少
水貨商沒有生存的空間
這代表你們上拍賣網買東西,只能用貴貴的價格,來餵飽這些蟑螂

好笑的是~
真正的真品不能賣
而有註冊商標的業者,賣給你們的也不一定是真品
差別是他們有註冊商標,就是合法,等於你們花大錢買他們註冊的東西
而註冊的成本是相當相當低廉的,一個項目只要3000元就可以用十年,等於一年只要300元,平均一天不用一塊錢,就可以壟斷某商品的市場

歡迎大家把文章傳出去
讓大家知道商標的真相,商標法該修了~
要不然倒楣的也是消費者

這樣可以聲請大法官釋憲嗎
Kevincat wrote:
其實這是違法的,只是...(恕刪)

supermaxfight wrote:
這樣可以聲請大法官釋憲嗎


幹嘛釋憲,跟公平會檢舉就可以了啊
http://www.bnext.com.tw/article/view/id/30568
zerokiller wrote:
依法來說,樓主確實是違法,TP-LINK在台灣有商標,才是重點啊
換言之,連二手也不可以賣~
台灣的商標權的範圍太誇張了,己經到了無限上綱的程度
所以這個問題,己經不是二手的問題了~


請問您的法律觀念是哪裡來的?

商標跟商品是兩碼子的事情好嘛.....

如果二手也不能賣,
那滿街的中古車商就抓不完了,
整個電腦商場一堆相容碳粉夾墨水夾就抓不完了
原廠光是抓這些你所謂的侵權早就已經賺翻了

如果有商標就是違法
滿街個體戶機車行掛著KYMCO、SYM、YAMAHA...招牌的
滿街個體戶汽修廠掛著MB、BMW、VOLVO...招牌的
原廠光是抓這些你所謂的侵權早就已經賺翻了


zerokiller wrote:
我要導正大家錯誤的觀念,並揭發一些事情
大家都以為平行輸入的東西,只要是真品,都可以賣,大錯特錯
網路上一堆害人法律教學文,都只提皮毛而已,提一些少數的例子,教壞別人~
害一些賣家去批貨(真品)來賣,最後的結果是踢到鐵板


真品平行輸入是法律上白紙黑字的合法行為 (專利法57條I項,商標法30條II項)

你的觀念才是需要導正

Q.真品平行輸入違不違法?

如果平行輸入就是有罪
那Costco這些大賣場都可以關門了,原廠光是抓這些大賣場就賺翻了


聯洲國際有限公司 好像是TPLINK台灣分公司
TP-LINK台灣代理商建達國際
肚子三層非一日之饞 wrote:
請問您的法律觀念是哪...(恕刪)


我就說過了...網路上一堆害人法律教學文
你給我看這個連結是指國內外商標權人是同一人或公司,真品才可平行輸入
是你沒搞清楚商標權人國內外相同跟不相同的差異
我指明的這些,商標權人國內外不同,權力耗盡原則不適用
是一堆人都不知道的事啊~
請專家出來聲援一下吧~呵呵
依你目前的常識,我懶的跟你辯
請問您的 TP-LINK TL-WR702N 150Mbps
可以買回來測試看合不合用嗎
Dennis520 wrote:
今日收到露天賣場裡有...(恕刪)



你不能使用 「tp link 」名字
但可以賣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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