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urus wrote:
先幫你做個備份.我是...(恕刪)
原來有網友把Post 文者給查出來了,上班時間上網不好吧
何況還是證券交易時間Post 文章,自己不是發言人跟代理發言人
Post 這一種以很多"本公司"自居的文章,難道這就是一間台灣上市跟
美國ADR 掛牌公司的員工該做的事嗎?意圖影響股價明顯.
沒關係,反正股東會快開了,來個臨時動議,股東可以對公司員工
的無法增加股東權益方法提出抗議吧!

jeremy420 wrote:
當然有關係, 以前電信局用公家機關的權力, 說要挖馬路就挖馬路, 要放電線杆就放電線杆,
沒有一個縣市政府敢說不, 用的是全民納稅人的錢,
現在的固網可憐了, 好不容易募集資金買了設備想要做, 卻被縣市政府百般阻撓,
很多地方都是固網想做, 可是市政府不同意, 工業區管理局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