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eiaz wrote:「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11-1條」:最重本刑3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才可以向檢察官申請才可以調ip 通聯紀錄。(必須經過法官蓋章同意)但這個案件是妨礙名譽確實不符合這法條,想請問這樣查ip有違法嗎🙏🏿 依據個資法,本刑要三年以上才能查你個資,所以警察違法辦案,非法查你個資,警察犯法了,你可以登入警政署長信箱,據體陳訴該員警違法的事情,請求懲處他。 還有你人不在家,假設有上班上學,手機有帶吧?就算你沒有打電話,手機會跟當地基地台連線,你幾點幾分在某某縣市與什麼路的基地台溝通,電信公司都有電腦記錄可查,你叫警察去調出來啊,況且,有同事同學證明你那天有出勤,你如何有分身? 虛擬世界的誹謗搞到真實世界來,對方用真名了嗎?對方有像館長具有知名度可跟真人產生連結嗎?隨便一串英文或非真名的中文被侮辱了,看到的人又不會知道這是誰,真是吃飽太閒的警察。
我遇過類似的事情警察也是打來要我做筆錄說我的IP涉嫌盜用帳號對方提告了後來也有開庭我只是口述說我根本沒玩過那遊戲.當時半夜12點我在公司上大夜班IP位置也是屬於公司宿舍公用帳號.隨時都能有人登進為什麼只說是我盜用??後來就寄來不起訴處分書
根據我的類似經驗,你配合警察筆錄然後照實說,是最佳選擇,不然如果最後真的起訴了,那就要開庭,就算法官判你無罪,中間過程也夠你煩了。用IP就判有罪的機率非常低,檢察官也不會吃飽撐著浪費自己時間起訴一些他贏不了的案子,只是你去把事情說清楚,有助於檢察官決定不起訴。
veiaz wrote:有一個法條是「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11-1條」:最重本刑3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才可以向檢察官申請才可以調ip 通聯紀錄。(必須經過法官蓋章同意)但這個案件是妨礙名譽確實不符合這法條,想請問這樣查ip有違法嗎🙏🏿也不知道這樣會不會還是被法官判有罪... 這個法條是指強制調閱IP位置但是如果是警方行文向電信業者要求配合提供IP(電信業者多半不會拒絕)則沒違法許多妨害名譽案件都是這樣找到犯罪嫌疑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