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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 AP測試報告

好像都沒人提過"地址"該怎麼寫?

從Google map上只能用英文找路名,
小弟用中華郵政的英文路名轉換,複製過去回應是找不到路名。
My Blog -> 白髮.青春 http://www.blogger.idv.tw/
比較想關心

如果我想在一年分享期間

當作移機動作

像從桃園移到台北

一年分享期會不會被打斷

而要求退還或繳1200元
shiori wrote:
想請問樓主一點問題看...(恕刪)

只要網路可以出的去fon不會管你怎麼掛


WilliamTai wrote:
好像都沒人提過...(恕刪)

台灣地址對應google map有問題
因為台灣只有空拍圖沒向量圖資
所以只能自己手動去地圖上點


pcjustin wrote:
比較想關心
如果我想在一年分享期間
當作移機動作
像從桃園移到台北
一年分享期會不會被打斷
而要求退還或繳1200元

機器有移動去修改地圖上的點即可
只要讓會員可以找的到你的La Fonera位在哪裡就沒問題
難道就只會推廣
讓自己優惠 讓商人賺錢!?
沒人關心這嚴重的安全性問題嗎?
可不可以有人來解除我的疑慮

撇開與電話費率不同不說
感覺就很像在室內電話裝一台主機
只要有人手機收不到訊號
就可以連接你家的主機
用你家的室內電話號碼打出去
這樣的安全性 真的可以嗎?
因為家裏無ap....譬如我把帳號分給我女友...

可以同時有兩個以上的人

使用相同fon帳號去連同一台fon的ap嗎?

或是在外地不同地方同時使用同時使用fon帳號連不同fon ap...

好像沒看到相關的文章....還是漏看了....請大大解說一下
火焰的屁屁維
numen wrote:
難道就只會推廣讓自...(恕刪)

官網FAQ都不看的
裡面就已經很清楚寫著La Fonera有加密,想不加密都不行
而且訪客與內用是不同的加密
如果有輸入金鑰(機器序號)就會多看到一台MyPlace的AP,這台AP就是內用的
金鑰記好後想把序號標籤撕掉或把La Fonera藏在隱密的地方都可以
訪客沒輸入金鑰根本看不到這台AP,只會看到另一台FON AP直接進入登入網頁
而且FAQ也寫著,如網路被不當利用
只要La Fonera持有者沒幫助犯罪的事實就不會被起訴


pipiwei wrote:
因為家裏無ap......(恕刪)

同一帳號不能同時多位登入
每一台La Fonera還是回連回FON Server作帳號管理
第一位登入後,第二位同帳號登入就會把第一位踢掉
同一時間內同一帳號只能有最後登入的人使用

如果在自己的La Fonera旁只要有金鑰(機器序號)就可以多位同時使用
因為這部份並沒有使用到FON Server作帳號管理
czh wrote:
官網FAQ都不看的裡...(恕刪)


如網路被不當利用
只要La Fonera持有者沒幫助犯罪的事實就不會被起訴
但是增加犯罪機會是事實吧
大家總不能為了自己的便利
增加被害人找不到加害人的機會
不是嗎?
FON的這觀念 真的很棒
但是卡在公眾安全性啊
還是是我的想法認知還有錯誤
能不能有誰給我一個完全的認證解答
能讓這東西使用起來 不會淪為犯罪的跳板
czh wrote:
同一帳號不能同時多位登入
每一台La Fonera還是回連回FON Server作帳號管理
第一位登入後,第二位同帳號登入就會把第一位踢掉
同一時間內同一帳號只能有最後登入的人使用


感謝c大辛苦解說

再請問一下....若是要使用fon ap一定需要用fon帳號嗎?

還是有私用帳號可連線....而不需用到fon帳號

是否就是前文所提到的MyPlace的帳號部份

理由還是因為....因為家裏無ap....想使用fon ap來取代一台ap....

並順便搭上fon的順風車..
我國的執法單位,對這個制度有什麼看法沒有?

若有一個Alien,他用假的信用卡刷了點數,然後經由Bill的基地台連上網路去,結果後來被電信警察追查時,追到Bill的主人,傳他到警局去,那這位Bill的主人能怎麼辦?

若有一個Linus,用假的資料申請到了一個Fon AP,然後經由Bill跟Linus的基地台連上網路去,結果後來被電信警察追查時,追到一堆Bill或Linus的主人,傳他們到警局去,那他們能怎麼辦?


以上的問題,法務部?法院?電信警察?他們如何看待?值得事先釐清。
numen wrote:
如網路被不當利用只要...(恕刪)

工具的出發點都是便利
被不當的用是人心
如何防止不當利用不是開發時就可以想的面面俱到的
即使有完善的防範機制,犯罪者也不可能乖乖的依機制行事
FON已經把使用者做了控管,每個點都有地圖可以查看
必要時警政單位也可以從中得到相關資料
真的如你說的被騙找不到人,也不是只有FON才這樣
公用電話,Wifly都是途徑
要比起來公用電話,Wifly的控管都還比FON要鬆
FON並不是沒作防範機制,但機制是人定的,犯罪也是人當然有漏洞
難道要因為這些壞人就不去推廣?


kiki wrote:
我國的執法單位,對這...(恕刪)

遇到就依法律途徑作筆錄當證人啊
真的倒楣就算睡上床上什麼都不幹,也是會有麻煩事賴在你身上
不是所有人都樂於遇到麻煩事,遇到了就要去面對
如果想避免這種麻煩事那就只能過著自給自足的原始生活


pipiwei wrote:
感謝c大辛苦解說再請...(恕刪)

要便宜甚至免費的使用當然就有該遵守的義務
否則就花錢自己去買一台沒有任何義務的機器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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