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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停車單逾期到底要到哪裡繳...

剛剛去看台北市停工處的網站: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配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修正,自94年9月1日起實施停車費催繳暨追繳相關措施。

停車費逾期未繳依該條文第2項規定寄發停車費催繳通知單給駕駛人,限期於7日內補繳停車費並加收必要之工本費50元,如駕駛人仍未於催繳期限內繳納者,將處新臺幣300元罰鍰,並追繳停車欠費(含停車費及催繳工本費)。

修正條文實施後,增加民眾於催繳階段補繳的機會,可避免直接受罰,且將罰鍰600元調降為300元等措施,對民眾較有利。但未繳停車費將寄發催繳通知單並收取必要之工本費50元,倘民眾於催繳期限內仍未繳納,除需罰鍰300元外,尚需追繳停車欠費。因此,特別呼籲民眾記得於期限內繳納停車費,以免屆時需加收工本費並追繳停車欠費,造成民眾更多的停車費用支出及不便。

出處:http://tcgwww.taipei.gov.tw/ct.asp?xItem=117020&ctNode=13046&mp=117021



所以還是要多繳50元是吧......
在台北市超商繳,可以不要多繳那50嗎??

此外,他完全沒有提到除了超商,還有哪邊可以繳耶.....
建議打去1999
看他的回答是不是正確答案
1999是個很棒的構想,像遇到這種問題應該第一時間就是1999
順便幫大家監督市政,改進系統的盲點,對大家都有幫助,感恩喔!
crade wrote:
剛剛去看台北市停工處...(恕刪)

台北市的停車費一旦寄催繳過來,就是加 50 跑不掉(台北縣催繳就不用加錢,拿催繳書去超商繳款就可以了)
之前"偶而"會發生明明沒收到停車單,卻收到催繳單的情形
後來學乖了,去停管處登錄車號和手機,一旦有單子快到期前二天就會發簡訊過來提醒你
而且是免費的,沒單子還可以上網用電腦補印停車單.
繳費期限過後7天內可至樓主說的那幾個地方補繳
超過七天等補繳通知+50
收到通之7天還不繳
就收到罰單300+50了

這件事我常常作
熟的跟什麼一樣....

PS.為什麼是7天而不是5天也不是10天?
我自己的理解是--->最快也是7天的啦...
hoba wrote:
台北市的停車費一旦寄...(恕刪)

我住台北市,那請問如果收到催繳單
拿去北縣繳,會要50元嗎?? (EX:三重)
crade wrote:
我住台北市,那請問如...(恕刪)

比方說好了,台北市的水電費拿到台北縣繳會打折嗎?
收的是工本費,你已經收到催繳通知了,所以就得付這個成本(他們說要 50...)
就算拿去屏東繳也躲不過那 50 塊...(不是開玩笑的,我在屏東的 7-11 繳過台北市的停車費哦)

我上篇是說"台北縣的催繳"不用額外加收費用,可能讓你誤會了吧...(我去更正了)
hoba wrote:
就算拿去屏東繳也躲不過那 50 塊...


台北真的是.....什麼都要錢

This is WHY I don't like travel to TPE.
我之前也是停車逾期

我事先打 停車單上的電話 小姐會幫你延展繳費期限
然後問你的所在地 然後告知你最近的繳費地址

延展繳費期限一定要作阿 不然超過某個時間就會被寄罰單了
之前我有被寄過 超貴的
還好有看到這篇文章~

剛才衝去洛陽停車場繳~不然要多繳更多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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