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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被撞了,如何求償較合理?(文長)

[討論]被撞了,如何求償較合理?(文長)


我(機車)是直行車,對方是隔壁對向車要左轉進入巷子
我經過巷口時就被撞了(當我看到車子的時候,我時速不超過五十緊急煞車,明顯是對方反應不急)
沒有看過七天後的甚麼報告出爐,三十天的判定書也沒有看(三月十二號星期五撞的,還沒滿三十天)
但是做筆錄時,員警是說很明顯是對方的錯,所以可以直接談和解的部分

其實當下很怪 就我的經驗
車禍當天就要有對方的保險專員來洽談和解事宜(快的話事發後一兩個小時就到達現場,也許每位專員的作業程序不同)
不但沒有來,事發三天後,還是我主動透過肇事者(資源回收車駕駛)再透過他主管(下午請假也找不到人)
再回頭打給肇事者才要到保險專員電話,好不容易找到專員A,又跟我說他把這件CASE轉給另外一位專員B
繞很大一圈,當下感覺對方很沒誠意

和專員B連絡上以後,我先跟他訴求說,我車子壞了要修
那就說要等七天後的報告出爐才可以幫我處理
可是我也許禮拜天就要繼續上班(關於公司,又有另外一件故事了)
沒有車不方便,這方面你要怎麼處理
專員B:你車子在哪
我:在車行估價了
專員B:那因為我還有其他CASE要跑,明天禮拜六我會去車行一趟,看完車子再給你回覆

過了兩天,接到車行電話(專員叫他打給我,無言)
車行:原本我估價一萬一千多,但是保險專員有派人來檢查,有些地方是舊傷,不理賠,所以變成八千多塊
我:沒差,只是會變得很怪,車子前半部是新的,後半部是舊的,這樣OK
到隔天,也是我主動打電話給專員B(聲稱沒有我的電話,我明明就有來電顯示.....)
專員B:車子的方面八千多我們全數理賠,還有你看醫生的錢
我:OK好,只是我的腳還沒有好,等我腳好了我在跟你說

就到這邊為止
但是我因為車禍,辭了工作
-----------------------------------以下是關於為什麼沒工作了--------------------------------------
因為我要請假,所以公司請店長打給我,要我上班
店長:你真的很痛嗎?腳有踵嗎?
我:還蠻痛的,而且主要是醫生說可能會肌肉萎縮(從左邊被撞,左小腿大概三個指頭寬的地方比較沒知覺)
店長:可是明天真的沒有人可以代班耶,後天也沒有人可以代班
我:那我都不能休息了嗎?這樣我腳瘸了誰賠
店長:對方保險公司賠啊
我:車子報價一萬一對方都再砍價了,你覺得我的腳他要賠甚麼東西,而且重點不是錢好嗎
店長:那你就是不幫我這個忙嚕
我:不是不幫你,而是我腳真的受傷,抱歉拉

到隔天晚上又要再度請假的時候,我不想再打給店長了,於是打給高一階的
我:副總,我明天還是不能上班
副總:好 我知道,還有你跟店長的說話態度要檢討
到後面就是比較廢話的東西

過了兩天以後,我發現我這樣跟公司請假太對不起公司了,造成公司的麻煩(心裡真的不好意思)
所以我有和副總提過說我做到三月底,那月底前,我腳好了能上班就去,那沒上班的部分再申請職災
這項提議也另外有和跟店長說過
但是他回答我問一下副總(從此沒消沒息)
後來,養病期間我還是有去上班,有時休兩天上班一天(看能不能上班),那車子是和公司借的
到後來三月二十一號副總要我把車子還給公司
還車那天以後,我就在也沒有去上班的
出個車禍,弄得好像我很對不起公司
而且我自己還要處理所以理賠還有職災(因為我無親無故)
所以我想好好休息,不然到後面我腳好了,繼續上班,也沒有時間去處理,尤其是職災的部分
和政府機關申請東西都很麻煩

※還有一個疑問,在我離開前,我副總有跟我說:我有特別幫你問過了,職災的部分要你自己去申請,還有公傷假的薪水是勞保居支付的
他當下跟我講的,和我另外去知識加查有出入,公傷假薪水算法是勞保局支付七成,雇主三成,然後基本上是由公司幫忙申請,如果公司不幫忙,自己也可以申請,所以我想他是不願意幫我這個忙,所以直接跟我說要我自己去申請,我也感有點心寒,算了,待的畢竟是小公司(通訊行)

後來有做保險的朋友跟我提議,你可以跟對方談和解的時候要求中間沒有上班的錢
但是我覺得這樣會不會太超過
我的薪水一天八百(3/12車禍當天~3/31,中間只有上班十六天)
所以這樣要一萬兩千八
但是後來有想到,我3/22不聞不問的就離開公司了
之前上班的薪水應該也不會發給我了
如果跟對方拿到這筆錢,至少還可以撐一下(自己住外面,一個月七千元的房租)
如果沒拿到薪水,又沒有和對方要這筆錢,以我的存款撐不到三個月
我有想過,如果有拿到這筆一萬兩千八,勞保那邊可能就不去申請了
第一:因為太麻煩了,申請那個也許又要至少兩個禮拜沒工作
第二:我沒有查過我公司幫我保勞保薪資是報多少,但是如果很低,變成我申請下來的錢也沒有很多(可能不到一天八百)
(如果有管道可以查,我先查看看再決定也不遲)

所以說了那麼多,我想知道我萬一和對方要求理賠我沒辦法上班的薪水,會不會太超過
如果對方不答應,或是我根本沒有權利要求這項理賠
也因為我默默的離職,還可以申請職災嗎?
腳也還沒有完全好,明天4/7還要去三軍核子掃描,過一個禮拜回診看報告
等於至少兩個禮拜不能上班,請有經驗或是了解的好心人給我一點意見,謝謝
2010-04-06 20:40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文長
mimebaby wrote:
我(機車)是直行車,...(恕刪)


第一、車該怎麼賠就怎麼賠

第二、跟對方索取不能工作的損失是必須的

第三、你自己心態也有問題,都在喊沒錢了,管他多或少都要申請職災給付啊

第四、對方強制險的求償也可以申請

第五、你不用跟對方說你沒了工作,拿薪資證明給對方看,至少六成以上索賠並不超過

第六、要錢不要錢...自己看著辦吧...

以上
先謝謝您回文

第一、車該怎麼賠就怎麼賠
你的意思是就算有舊傷,只要有新傷也可以跟他要求嗎?

第二、跟對方索取不能工作的損失是必須的
這點我了解,另外想請問如果他跟我說:你可以去申請職災啊
那我要怎麼回答

第三、你自己心態也有問題,都在喊沒錢了,管他多或少都要申請職災給付啊
這邊很兩難,因為和政府申請東西感覺都要很久,這樣又會拖到我找工作的時間

第四、對方強制險的求償也可以申請
這個比較不懂,你是說我跟對方強制險要求不能上班的賠償嗎?

第五、你不用跟對方說你沒了工作,拿薪資證明給對方看,至少六成以上索賠並不超過
你是說我拿薪資證明給他看,就可以跟他索賠了嗎?

第六、要錢不要錢...自己看著辦吧...
我要錢啊只是有太多東西要處理,有很多疑問 再次謝謝你
mimebaby wrote:
先謝謝您回文第一、車...(恕刪)



第一、車該怎麼賠就怎麼賠
你的意思是就算有舊傷,只要有新傷也可以跟他要求嗎?
舊傷不行

第二、跟對方索取不能工作的損失是必須的
這點我了解,另外想請問如果他跟我說:你可以去申請職災啊
那我要怎麼回答
職災是我的權力...你該賠的就是要賠

第三、你自己心態也有問題,都在喊沒錢了,管他多或少都要申請職災給付啊
這邊很兩難,因為和政府申請東西感覺都要很久,這樣又會拖到我找工作的時間
所以耽誤一個下午的申請時間你就一定找得到工作?

第四、對方強制險的求償也可以申請
這個比較不懂,你是說我跟對方強制險要求不能上班的賠償嗎?
只要有體傷就能申請理賠,對方保險公司現在跟你談的是意外險的理賠

第五、你不用跟對方說你沒了工作,拿薪資證明給對方看,至少六成以上索賠並不超過
你是說我拿薪資證明給他看,就可以跟他索賠了嗎?
就拿薪資證明給對方看要求賠償啊

第六、要錢不要錢...自己看著辦吧...
我要錢啊只是有太多東西要處理,有很多疑問 再次謝謝你
要錢...就不要嫌麻煩

以上
內容有錯,恕刪= =
內容有錯,恕刪= =
內容有錯,恕刪= =
內容有錯,恕刪= =
第二、跟對方索取不能工作的損失是必須的
這點我了解,另外想請問如果他跟我說:你可以去申請職災啊
那我要怎麼回答
申請職災,要看你車禍的原因(因公受傷,上下班的時間也算)
工作損失賠償,要以醫生證明為準,強制險一定會賠

第四、對方強制險的求償也可以申請
這個比較不懂,你是說我跟對方強制險要求不能上班的賠償嗎?
這點同上,工作損失賠償,要以醫生證明為準,強制險一定會賠
強制險能賠的東西不少,可以自已去查查看


另外請問上述的強制險是指對方的強制險吧?

那還有就是像我3/19醫生證明開的是休息三天(3/19、3/20、3/21),下一次看醫生已經是3/30了

所以我只能求償那三天的錢,是這樣嗎?
除非三天後我又接著去看醫生,這樣有連續,才可以求償這樣對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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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職災這部份,你在上班路上受傷,造成無法上班,所延伸薪水的問題,公司和勞保局要各賠償5成薪水,最多1個月,

且是公司要幫你申請的,不用自己去申請,因為你是<上班途中受傷> ps:要有醫生診斷證明


另外車損方面,你急須用車的話,可先通知保險公司先來拍照,記得自己也要拍照,並請車行老闆開維修單,再去影印維修單,影本給保險公司,正本自己保留,就可先修車,事後再向保險公司申請,<但是修車費用通常會被打折>


以上是我親身體驗過,不懂在問我吧!
fly5930 wrote:
第二、跟對方索取不能...(恕刪)



先在這邊感謝各位大大的幫忙

在下還有一點些問題想問(抱歉,懂得真的不多,但是很想搞清楚)


第四、對方強制險的求償也可以申請
沒錯!!上述的強制險就是指對方的強制險
醫生證明開的是休息三天(3/19、3/20、3/21),對方強制險的公司
就應當理賠這三天的工作損失,金額就要你提供薪資證明來計算
理賠多少,就是以醫生證明為準,如果醫生幫你開休息一個月,對方強制險的公司就要理賠你一個月的工資

如果醫生沒有註明休息多久,而是我陸陸續續在3/12、3/15、3/19、3/30都有去看醫生(醫生證明有的開宜休息幾天,或是休息三天,有的只有寫挫傷沒有註明休息幾天)
那賠償日期是從3/12~3/30的天數去計算嗎?
醫生證明一定要註明休息幾天才可以求償嗎?


再次謝謝大家
根據我處理職災十幾年的經驗

第一,車禍部份,直接告刑事傷害,以刑逼民!!

第二,公司公傷假部份,直接休養到好換工作,不要辭職,他敢給你開除或扣薪,直接打電話到(縣市勞工局或各區的勞動檢查所),如不知找哪個單位?請pm我,我告訴你!!

掌握我說的兩個重點,雖然你可能最後還是會需要轉職,不過至少你的損失會少非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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