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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
2009-10-12 16:47 發佈
看到這篇 我要跟警察鼓鼓掌 每次開到那邊 總是有人不排隊從槽化線切進去 或是切出來 拜託 那邊外線兩道 從很遠))))))就畫成是要右轉上台10快速道路 或是到榮總的 每次都看到警察躲在高架橋上面 這次真的看到效果了!加油!
申訴成功機率將近0

國道公路歸中央管

就算找立委代申訴都很難
正義魔人A wrote:
看到這篇 我要跟警察...(恕刪)


感謝正義魔人的意見,小弟下次會注意。 但號誌設在槽化線後,不會很奇怪嗎?難道不能設前面一點嗎?
今天小弟若是利用槽化線插隊被罰,那就理所當然。但號誌設成這樣,小弟認為不是很合理!
罰到好

請主動繳交3000元以上的罰單


上次新聞有說過,大需線也不能切出去!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吽吽牛 wrote:
各位大哥 小弟連續...(恕刪)

為什麼兩張空拍照的路牌號誌設立點不一樣哩?
一個是在槽化線上方,一個是在槽化線前面大概10公尺的地方?
您確定那個路牌就是這個交流道嗎?(例如:路牌寫三重,這個交流道就是三重)
如果是的話...那我還滿同情你的....

如果不是的話...罰的好~
號誌是號誌
要看標線移動吧
沒路了就要變換車道

而且後方有大型車,更要眼明手快
慢慢嚕,嚕到槽化線......大多數人都看不過去
龜車永遠會拿出速限來當藉口
米白目 wrote:
為什麼兩張空拍照的路...(恕刪)


應該是不同的地點
樓主的意思應該是指要跟下面那張一樣吧
這就要看再前面還有沒有路牌
不過申訴是權力
樓主覺得可議當然可以申訴看看

吽吽牛 wrote:
各位大哥 小弟連續...(恕刪)
下次經過該路段,開慢一點!最好是時速低於80,這樣你就什麼標示都看得很清楚了!
吽吽牛 wrote:
各位大哥 小弟連續...(恕刪)


有關鍵字"兩次"

很明顯的你是之後才切回你的車道
並壓在槽劃線
還被開"兩次"
兩次都很湊巧在那邊被開
都"不小心"壓到槽劃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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