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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請問有人車禍申請過調解的經驗嗎?

asure wrote:
小弟不幸。禮拜天的時...(恕刪)

我曾在調解委員會待過兩個月..作助理
車禍要以車禍發生地或對方的住所為申請調解的地方
例如車禍發生在大安區
你就去大安區公所的調委會申請調解

你去法院...法院也是叫你先去調解
至於有大大說要找有背景的
我是不知道
不過台北市應該是不用
大部分調解委員是里長或律師

至然是去調解你就不用奢望對方認錯全賠
去調解就是各退一步而已
如果大大覺得自己站得住腳
頂多調解不成法院見

調解申請書可以去調解會填寫或著去區公所的網站下載


這邊提供一些個人的經驗提供參考,若只是小擦撞,且車禍的地點會擋住車流,而沒人受傷,你們的車又都還能動的話,最好報警後,找個東西把雙方相關位置畫在地上,然後儘速把車移到路旁,否則警察一來,就會先開妨礙交通給你們,一人一張都跑不掉... 600元 :( 我就是這樣又多繳了一張罰單,千萬不要跟自己的錢過不去,另外如果對方願意賠償時,千萬不要答應讓他分期付, 像我受不了他的哀求,一時心軟,答應讓他先付一半,另一半分3期付,去修車時,車廠的人告訴我剩下的錢一定拿不到時,我還不相信,總以為人性本善,結果現在已經過了快3個月,果然一毛都要不到了..


補上車禍照

從碎片可以看出撞擊點根本就是在我的車道阿


離雙黃線的距離還算蠻遠的,責任可說很清楚了吧,
可說是對方騎來撞的,只是會怎麼判就不知道了。
airzard wrote:
""你撞到人就是你不對,我們人受傷還要賠你喔"
台灣法律最有"人情味"的地方,撞到人永遠不對,莫名奇妙!

+1 , 之前不是有個案例嗎
無照騎autobike 的倆兄弟,
犁田後,被對向的車子撞到.
都掛了....
後來.法官判開車的有事...

太多這種人情味的鳥例子了

所以開車的還是小心點好了,這沒什麼道理的
我的經驗是先出險,再送車禍鑑定,等鑑定出來答案就差不多了。不過車禍鑑定要很久。而且現在好像要錢。如果確定無責任的話是不用賠的,當然有關係還是最重要的。建議先在調解時說清楚。祝你好運。金錢與時間和心情看你如何衡量了。
http://tw.club.yahoo.com/clubs/accommodation/
這是一位專門處理車禍事件的調解員的奇摩家族,去那邊問一下吧~
您不用太擔心啦,只要確定警察的筆錄上以及圖都有標明對方跨越雙黃線,錯的一定是對方,剩下的只是你要表現出你的誠意,並且堅持看調解的結果再談,該堅持的堅持,該表現誠意的也別吝嗇,會比較好解決的。
樓主放心,肇責百分之百屬於對方的,是對方侵犯到你的路權。

另外,如果開車(騎車)撞到行人,且該行人行走在斑馬線上,無論行人有否違規,
駕駛者需付完全責任,因為行人走在斑馬線上有絕對路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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